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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外币存款同享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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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14日电)台湾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存款保险条例部分条文,扩大存保范围至外币存款及存款利息,此举可避免民众将外币存款转换为新台币,造成汇率大幅波动。

台湾政府为因应全球金融风暴,从民国97年10月实施存款全额保障措施(存款全保),但年底届期后,明年1月1日起将回归存款限额保障机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提升存款人信心,已与财政部、中央银行会衔发布存保最高保额,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为新台币300万元。

不仅保额提高,考量到持有外币存款已是一般民众常见的理财方式,立法院会上午三读修正通过存款保险条例第12条及第13条,将现行只保障国内货币,扩大到外币存款及存款利息,此举可避免存款人因外币存款不受保障,而转换成新台币存款,导致汇率大幅波动。

虽然存款全保政策将届落日,但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表示,台湾的公营行库规模大,民营行库规模小,若民营银行经营不善,政府有能力可保住存款人的所有存款。台湾不像美国那样,民营银行规模大于政府能力,即使存款全保即将落日,民众也不必过于担心。

不过,本次修法也明订排除条款,考量在台湾开立国际金融业务分行账户的存款人,大多是境外个人、法人、政府机关或境内外金融机构,不属于存保制度要保障的小额非专业存款人,所以增订“中华民国境内之存款,不包括银行所设之国际金融业务分行收受之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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