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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止霸凌 拟设教育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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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2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 媒体报导,高雄市一女老师被国三男学生拿扫把追打,教育部长吴清基谈到,自己在30日早上才知道这件事,强调要让免受霸凌的行为,纳入正在研议修订的教育基本法,立委杨琼璎则痛批,24日发生的事,教育部现在才知道,真的是太离谱。

校园霸凌事件不断,吴清基30日在立法院“校园反霸凌”专案报告时表示,已研议修订教育基本法,纳入防制校园霸凌规范,做为行政依循,但最终还是要从教育着手,强化学生的品德、法治、人权与两性等教育观念。

高雄市某国三学生,因为留在教室内睡觉,女班导师关心询问怎么不去上课,不料男学生竟然抓狂,拿着扫把追打,还呛声老师,直到老师躲到学务处才作罢。

据了解,这名学生已向老师道歉,老师也已接受,吴清基说,通常学校能处理就会处理,教育部会要求高雄市教育局加强宣导,并要求校长和学校必须及时因应。

立委杨琼璎质询时直呼离谱,媒体竟比教育体系早知道,认为通报体系出现大漏洞,规定校园霸凌要24小时内通报,且各县市每周一、四向教育部报告2次,但女老师遭学生拿扫把追打早在24日就发生,教育部却在几天后才知道。

吴清基说,他绝对有决心反霸凌,老师要站在第一线,不能放弃责任,要教导学生做人,加强班级经营能力,尤其学生必须学会尊师重道,强调解决校园霸凌的治本方法还是要回归教育,希望学校勇于通报,如果学校未依规定通报,最高可以处新台币3 万元的罚款,还可能会被记大过。

目前正在研议修订教育基本法第8条第3项,继免受体罚入法之后,免受霸凌行为也要纳入教育基本法,学生的学习权、受教育权、身体自主权及人格发展权,国家应予保障,并使学生不受任何体罚及霸凌行为,造成身心的伤害。

另外,教育部也提出,将修改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性侵、学生打老师等案,都列为甲级事件,学校要15分钟内以电话通报教育部及一级督考单位。

教育部军训处长王福林表示,甲级案件发生后,学校要在15分钟内以电话通报教育部及一级督考单位,并在2小时内通报校园事件即时通报网,警方也会受理报案。

他强调,如果学校通报又处理得很好,教育部会奖励;如果学校没通报,媒体先报导,将扣县市补助款,并列入校长考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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