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嫌勾结买方敲诈 天津台商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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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杨林报导)在天津经商14年多的台商李志雄,近期将其经营的婚纱摄影楼转卖时,遭到包括警方人员在内的相关当事人的欺诈,共损失约28万元。他在当地多方奔走无果。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会长高为邦表示,大陆不是法制社会,唯一能帮助受害台商的办法就是把事件曝光,促使事情有一线希望解决。

管辖区警察介入

李志雄在讲述自己遭遇时表示,他在天津经营台北风情婚纱摄影(天津)有限公司14年,该公司租赁天津劝业场附近的房屋运作。在2009年11月15日与天津市民陈栋达成公司买卖协议,总价40万元首付22万余款18万元。因该公司与合作方曹伟存在租赁协议,在12月1日,劝业场派出所的民警迟文琦介入买卖双方,并将李志雄甩开。

李志雄表示,曹伟与他的租约协议到期为11月30日,但其到期不搬离,“我至公司解决此事时,陈栋找迟文琦(当时以陈栋股东身份)与曹伟私下协商此事,协商时迟文琦不让我参与,要求我在外面听信。”

2个多小时后迟文琦才让李志雄进去,直接告诉他协商结果:赔偿曹伟损失费10万元。“我当然不同意,凭什么曹伟协议到期不搬我还得给他钱,而且怎么会由迟文琦与曹伟谈价钱,我怀疑他们合伙敲诈我,我要求自行解决并单独和曹伟谈,迟文琦不同意,并态度蛮横给我二个选择:1、给曹伟10万元了事。2、退还陈栋和迟文琦22万元外加损失费8万。”李志雄说。

一筹莫展的李志雄找天津台办主任、和平分局国保陪同其至劝业场派出所报案,因敲诈未成事实,不能立案,在派出所内李志雄却发现迟文琦的照片,他竟然是派出所警察。

台商无端损失28万元

李志雄对记者表示,在陈栋买他的生意前,迟文琦与陈栋及曹伟在一起吃过饭,他们涉嫌合伙敲诈他。12月14日晚,陈栋擅自将台北风情婚纱摄影公司搬离原址,并以无法正常经营为由,明确表示拒付李的18万元尾款。之后曹伟也搬离了原址。

“他们现在搬家了,又说我违约,所以他们不给我余款18万,问题更复杂了,他们搬走了,我还要付房租给房东,直到今年3月份合约期满,总共10多万元的房租费。”

李志雄:最不能接受民警介入敲诈

“我最生气的是迟文琦是民警,怎么能由他介入这个事情,让我给曹伟10万元呢?这个很奇怪。”他表示,去天津市“台办”被告知是经济纠纷,要去法院告,至于迟文琦违反警纪的问题,对方表示:“你就别说警察了,就打官司好了。”

李志雄无奈地表示,他与买方的合约条款规定,尾款18万要到今年4月份才付清,所以即使是打官司也要拖到4月份。

“大陆非法制社会 台商结果不乐观”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会长高为邦在台湾通过电话采访对此表示:“这种事情在中国常常发生,是很难解决的,因为中国不是一个法制国家,就看谁的关系硬。一个台商怎么也不可能和当地人比。所以李志雄寻求正规的途径解决问题,人家都避而不见,这种情况下越拖他会越惨,我对此不乐观。”

“政府向来是不帮助台商的,表面上国台办为台商做什么,但骨子里都不帮助台商的。大陆公安的权力很大,民警迟文琦利用公权力强行协调,与买方勾结从中牟利,就是欺负台商。”他还呼吁大陆的媒体将事件曝光,促使受害者的问题得到解决。

迟文琦:公休日介入

大纪元记者拨通迟文琦的手机,向其了解情况时,其表示,他与陈栋是朋友关系,他介入事件只代表个人,因为参与陈栋和曹伟约谈那天是他公休日,没穿警服,只是劝他们别打架。

迟还对记者表示,李志雄已经将他投诉到和平分局了,记者可以到派出所亲自找其领导了解详情。

天津市台湾事物办公室(台办)协调办的李姓官员接到大纪元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向李志雄了解详细情况,并表示愿意帮助李志雄。但据李志雄透露,他在事发后多次找“台办”均无结果。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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