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反堕胎医生挑战新的执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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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筱康新西兰奥克兰综合报导)本月上旬,新西兰反对堕胎的医生们已在法庭挑战医学委员会(Medical Council)起草的新的执业原则,这些原则规定了反对堕胎的医生们必须如何对待病人。

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西兰《医学执业人员许可权实施法案》(The Health Practitioners Competence Assurance Act)允许医生基于良心的原因,拒绝提供避孕,绝育或其它有关生育方面的服务或建议。同时医生也必须告诉病人可以从其它医生或家庭计划诊所那里获得服务或建议。

新西兰医学委员会于去年3月发布了一份医务人员执业原则草稿,其中规定:“尽管委员会承认你有权利保持你自己的信仰,但是你仍有责任使找你就诊的孕妇得到医疗关注并表达对继续怀孕的疑惑;并能得到客观的资讯或说明,以使其在多种可行的选择下对怀孕做出决定,包括终止怀孕”。 档的最终稿目前还无法得到。一位医学委员会的发言人说:自那以后草稿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因为法庭之事他无法提供最终的文本。

反对堕胎的医生们于2月上旬向高等法院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对新西兰医学委员会发布的这份执业原则草稿《信仰和医学实践》进行司法审查。他们主要反对的是在执业原则中新加入的部分,包括反对堕胎的医生必须和病人相处的方式。

这些医生中的一个被认为是玛丽-英格利斯(Mary English),一位惠灵顿的医生。她的丈夫是代总理比尔-英格利斯(Bill English)。英格利斯医生是一位天主教徒,她的反堕胎信仰被广为人知。

新西兰医学委员会(Medical Council)在法律范围内负责为医务人员制定标准和指导原则。同时负责处理职业失误的备案和投诉。

卫生和残疾人事务专员和驻地医生协 会(The Health and Disability Commissioner and the Resident Doctors Association)通过了医学委员会上交草案中新的部分。

新的执业原则旨在引导医务人员,并平衡医生和病人的权利,包括思想自由的权利;良心和宗教的权利;以及照顾和治疗的权利。新的执业原则规定:不论他们有否个人信仰,医生必须告诉一位对怀孕有顾虑的孕妇:堕胎是可供选择的方案之一,并提供相关资讯。同时告知其它选择方案。这是第一次个人信仰和堕胎被纳入新西兰医学委员会的执业原则内。

执业原则也涉及到其它领域,如精神、文化或宗教信仰等会与病人的权利相抵触的领域。

按照新西兰的法律,堕胎只有在两名资格咨询师同意的某些情况下才被允许。这包括乱伦案例,孕妇或婴儿的精神或身体面临危险。

新西兰堕胎监查委员会负责认证可授权堕胎的咨询师的资格。未出生生命机构和高院已质疑了很多这类的被授权的堕胎案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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