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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伪证案二审 珍判9月子女婿各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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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综合报导)台湾高等法院3日二审宣判陈水扁家族伪证案,前总统夫人吴淑珍被判刑9个月,儿子陈致中和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各被判3个月,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薰则被判8个月;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表示,是否会再上诉,仍要讨论后才能决定,陈敏薰律师赵国明则表示,决定再提上诉。

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国务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珍的指示证述。

陈敏薰则是在2008年先说自己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之后到法院作证时,又翻供说自己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

扁家4人与陈敏薰去年7月遭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日一审宣判时曾判吴淑珍1年,陈致中、陈幸妤和赵建铭6个月,陈敏薰则被判1年6个月,吴淑珍委任律师林志忠表示吴淑珍上诉目的就是希望刑度能够减轻,希望她的子女及女婿能有获得缓刑机会。

林志忠强调陈幸妤等人被判处3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除了考虑是否上诉外,也会建议他们从事社会劳动服务。另外陈敏薰被判8个月徒刑,律师赵国明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结果,决定再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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