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笔会狱委关于作家谭作人被判刑的紧急行动通报

紧急行动网络2010年第10号

独立中文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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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强烈抗议,作家、活动家谭作人于2010年2月9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国际笔会认为,判处并继续关押谭作人直接侵犯了他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权,呼吁根据中国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据国际笔会消息,现年55岁的自由撰稿人、编辑和活动家谭作人于2009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捕。谭的被判据信与他一篇题为《见证最后的美丽——一个目击者的广场日记》的文章有关。据报导,该文是关于1989年天安门运动及屠杀,于2007年在海外网站分三部分发表。另有报导说,谭因调查在2008年3月四川地震中、学校孩子们的死亡而受惩。

成都市中级法院对谭作人的整个宣判过程五分钟,他的妻子及一些支持者未容许进入法庭。五年徒刑的判决还包括剥夺谭的政治权利三年。谭已经提出上诉,目前被关押在成都市温江看守所。

谭作人是文化杂志《文化人》主编、环境组织《绿色江河》创始人,在网上还发表了许多文章和博客。

进一步消息见:

国际记者联合会(IFJ):http://asiapacific.ifj.org/en/articles/ifj-condemns-sentencing-of-sichuan-writer

中国维权网(CHRD)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9/Class10/201002/20100210232045_19884.html

推荐行动:

最小行动:给如下政府地址至少发出一封呼吁书。

进一步行动:写一封类似的呼吁书给自己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或寄一封你信的复印件给中国,请他或她对你的关注做出反应。

请发出呼吁:

——抗议判处谭作人5年有期徒刑;

——呼吁依据中国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立即无条件释放他。

呼吁书寄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编100032
国务院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

胡锦涛阁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邮政编码 100745

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王胜俊首席大法官

请注意我们没有中国当局的传真号码,狱中作家委员会提醒您复印呼吁信给您所在国家的中国使馆请其转交,并欢迎任何建议。

如果可能请复印呼吁信交给在贵国的中国外交代表。

**如果晚于2010年4月15日寄出呼吁书,请与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伦敦办事处联系**
进一步消息,请联系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Cathy McCann,

地址: 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电话:+ 44 (0) 20 7405 0338
传真:+ 44 (0) 20 7405 0339
电邮:cathy.mccann@internationalpen.org.uk
网页:www.internationalpen.org.uk

国际笔会注册在英国,慈善机构注册号:1117088
公司注册号:05683997
注册办公地址:Brownlow House, 50/51 High Holborn, London WC1V 6ER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翻译)

2010年3月1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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