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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化妆品抽检 7件外包标示涉嫌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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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 (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 台北市卫生局8日公布市售 “眼用、婴儿用化妆品”品质抽检,抽检20件化妆品当中,微生物容许量全数符合规定,不过有7件产品外包装标示有夸大嫌疑,将依法处理。

北市卫生局于美材行、药妆店、超市、卖场等贩售场所进行抽检,卫生局简任技正姜郁美表示,市售化妆品的成分多样且复杂,符合微生物生存所需的养分条件,台湾的气候又温暖潮湿,很容易招致微生物孳生,如果保存不当将导致产品遭受污染引起变质,并呼吁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时,卫生安全须多加注意。


市售的化妆品项琳琅满目,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品质,北市卫生局重点稽查市售眼用、婴儿用化妆品,验出有7件产品外包装标示不合,涉及夸大容易让消费者误解。(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姜郁美指出,除了微生物容许量,卫生局也抽检产品外包装,发现有7件标示违规,如标示不全、涉及夸大等,包括薇姿的胶原抗皱眼霜宣称有“持续拉提眼角弧度,改善眼皮下垂与松弛”15天可感受效果、娇生婴儿舒眠乳液标示“证实有效帮助宝宝睡更好”、“舒恬良柔舒霜”标示“有异位性体质倾向之照护”需依照医护人员指示使用等产品,都涉及以夸大、容易误解之说明来误导消费者。

依照规定,化妆品外盒、容器都需明显标示产品名称,如制造厂名称、地址、用途、用法、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等,另外,不得有夸大或涉及医疗效能之宣称,目前已要求违规产品全面回收并限期改正,否则将依违反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处以新台币3万元到3万5,000元以下罚锾。

北市卫生局呼吁,民众应遵守“一不二要”原则,“不轻信夸大疗效宣称、要购买来源清楚产品、要认明完整中文标示”以保障自身权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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