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入住仅七年的拆迁安置村再临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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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我们村民入住西安南康新村只有七年的时间,这座拆迁安置村就又要整体拆除,近两千村民招得住这样的损害和折腾吗?

为什么叫南康新村?我们原村叫南康村,位于西安市北郊。1998年,西安市政府修建北二环及立交桥,整体拆除了我们村,在原村以北建安置村,所以叫南康新村。当年政府说给我们建高标准高档、二十年不落后、五十年不拆迁的南康新村,新村纳入西安市建设规划。我们村民相信了政府,全体村民响应政府号召,舍小家顾大家,仅用15天时间便全部搬完。当时政府说十八个月建好新村,可我们村民一等就是五年,在生活条件很差的三个市场内过了五年,不仅生活上吃苦受罪,好多老人到死都没能等到住进盼了很久的新村,成为客死他乡的孤魂野鬼,这让我们村民至今很伤心。一直到2003年4月,我们村民才搬进了现在的南康新村。

南康新村占地196亩, 有配套齐全的规划设计,道路、供电、供水、互联网、绿化、照明、公共卫生设施、商业服务网点、广场、体育健身器械甚至养老院等一应俱全,村民虽然没有了院 落,但新住房都是两三层的别墅式小楼,每栋楼住两户,每户每层一百平方米,不少村民还借贷筹资,又加盖了两三层楼,每户总建筑面积有二百到五六百平方米之 间,大多数村民主要靠招房客收房租维持失去农田后的生活。然而从搬进新村到归置安顿好,从上次的搬迁中刚缓过气来,还没过几天安稳的日子,灾难又来了。

今年四月中旬,村干部不顾当年政府“五十年不拆迁”的承诺,违反党和政府的多项法律政策,突然宣布要对我们村进行“改造”,整体拆除南康新村,要全体村民住 高层安置楼。大多数村民们感到震惊和气愤。我们向党和政府,向社会各界反映以下问题,希望党和政府能支持我们的依法抗争,制止官员和村干部非法拆迁、祸害 村民、贪腐无度的行径,维护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尊严,维护我们最基本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泡制“村民代表”,在大多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决定拆迁。

我们村共有450户村民,在257户人不知情、未投票的情况下(后面附有不知情村民签字),村干部暗箱操作弄出27名“村民代表”, 在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事处官员的参与下,把这些绝大多数村民都不承认的“代表”拉到远离西安的柞水县开了三天的会,强迫、诱骗这些代表签字同意拆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 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进行,显然南康新村这种村民代表的产生是严重违法的。对此,我们向张家堡街道办和经济技术开区城改办多次反 映,经开区城改办以“不知情”为借口来打发我们,街道办答应到村上调查却没见行动。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召开村民会议时,区城改办应该派人 参加会议,及时掌握村民意愿和要求,改造方案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我们了解到,我们村的这次拆毁“改造”,并不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之列。现在我们村450户村民中,有310户不同意拆迁(具体人家有签名附在后面)。我们强烈请求党和政府信守当年承诺,顺应我们绝大部分村民的意愿,制止我们村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不公开村务,村民经济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 规定,村委会应该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财务,接受村民监督。但我们村这届村委会五年多来从来没有公布过一次账目。我们村有酒店、商业门店等公共财产,上届 村委会每年给每户村民都会有一千元的生活费,但在商铺租金普遍涨价的情况下,本届村委会给每户村民每年的生活费却下降至五百元。五年下来总共少发了四五百 万元,这么大的一笔钱去向何方村民毫不知情。当年为了支持政府修北二环立交桥,我们村失去了生活用地,现在村民生活费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大多数村民的生活水 平。我们村公共财产的收入与支出情况村民根本就不清楚,在我们村民失去生活用地、失去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让我们现在大多数村民的生活很艰难。村里的任何 经济承包合同村民都不知情。希望政府能监督村委会依法公开村务,维护我们村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村干部违法连任。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我们村的上届村委会任期两年前就已经期满,但在没有经过村民选举,甚至连村民大会都没有召开的情况下却连任至今,对此情况村民们多次反映,街道办明明知道,却没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1998年, 为了支持城市建设,我们南康村村民失去了养家糊口的农田,现在,因为村务不公开导致村民生活来源减少,大部分村民生活困难,更令我们气愤的是,现在村干部 又不顾大部分村民的意愿和利益,私下决定我们村的拆迁“改造”,仅拆毁好端端的入住仅七年的住房一项,全体村民将至少损失七八亿元,使我们面临着生活成本 大大提高、经济来源越来越少的困难局面。这严重侵害了我们大部分村民的权利。这样做使国家增加了数亿元的“城中村改造”投资,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再次拆迁 我们村,获取巨额利益的,就是那些勾结在一起的官员和村干部,他们骗取国家的“城中村改造”款,富余出的土地,又可供他们“开发”、倒卖,所以他们串通密 谋,使出种种手法。好好的一个拆迁安置新村,为什么要拆除?我们能接受这样的拆迁“改造”吗?我们遭受的折腾和侵害还有完没完?

胡主席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孙清云书记最近也强调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我们多次到张家堡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共西安市委、西 安市人民政府上访,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能遵照孙清云书记的指示,派工作组到我们村切实解决我们反映的以上问题,使我们普通百姓能过上真正和谐安宁的生活。 如果我们连最基本的居住场所都要被反复拆迁,如果我们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我们怎么可能过上和谐的生活?社会又怎么能安定?我们拒绝这种非法拆迁, 不承认这样的“村民代表”,要求公布村务、账目。希望党和政府制止我们村村干部这种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恶劣行为。

南康新村310户村民呈上
2010年5月8日


村民到西安市政府上访

村民到西安市政府上访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入住仅七年的安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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