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欧盟发言人:欧盟不接受执行死刑

人气: 2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布鲁塞尔30日专电)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表示,执行死刑不抵触人权公约,欧洲联盟发言人说,欧盟无法接受执行死刑,尽管台湾大法官的法律解释为执行死刑不抵触人权公约。

台湾死刑定谳被告声请释宪,是否死刑存在抵触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不过大法官会议予以驳回且不予受理,并说执行死刑未抵触联合国两人权公约。

欧盟发言人盖拉契(Cristina Gallach)女士答复中央社记者询问时,重申欧盟反对死刑的一贯立场。

她说,尽管台湾大法官的法律解释为执行死刑不抵触联合国两人权公约,“我可以清楚告诉你,欧盟仍无法接受执行死刑。”

盖拉契表示,欧盟完全反对死刑,且不接受欧盟会员国和有意加入欧盟的国家执行死刑。

她说,欧盟的伙伴包括美国与俄罗斯及其他国家虽仍采取死刑,欧盟依旧鼓励他们藉由停止执行死刑,修改法令甚至修宪,达成废死的目标,“这也是传递给你们国家(台湾)的相同讯息。”

至于大法官的决议是否影响台湾争取欧盟免签?盖拉契则没有答复。

上月30日,台湾4名死刑犯遭枪决,中止连续4年没有执行死刑的纪录,隔天欧盟外交事务暨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艾希顿(Catherine Ashton)办公室发表严词谴责台湾的声明。

欧洲议会人权小组也于随后发表声明,对于台湾恢复执行死刑表示遗憾。

不过欧洲议会议员如英国籍的友台小组主席谭诺克(Charles Tannock)、友台小组成员荷兰籍范伯伦(Hans Van Baalen)以及德国籍克莱瑟尔多夫勒(Wolfgang Kreissl- Dorfler)则主张,死刑存废不应与是否给予台湾免签混为一谈,但仍希望台湾能朝废死的目标继续努力。

德籍欧洲议会议员盖勒(Michael Gahler)与马尔他籍欧洲议员布苏蒂(Simon Busuttil)近日访台时被问及“台湾近期执行死刑,是否影响争取免签?”时,盖勒说,作为预防措施,最好不要有任何障碍,并建议台湾既已签署两国际公约,确应遵守规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