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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申报有局限 台监院另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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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7日电)台湾司法官涉收贿,外界回头检视几名当事人财产申报资料,能看出的端倪有限。监察院正建置公职人员财产资料动态整合平台,以了解公职人员在职期间财产变动情形。

监察院财产申报处处长洪国兴今天指出,现行财产申报制度规定,初上任的公职人员,是从就职日起 3个月内,选择任何 1天,作为财产申报基准日;而每年定期申报,则是挑选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任何1天,申报当天所有财产的状况。

洪国兴说,一年365天,却只有呈现1天的财产状况,这是不是公职人员财产真实状况?外界不断有质疑。

他表示,监察院虽对故意隐匿财产的不实申报人,可处最高新台币 400万元的罚锾,但如果有心隐匿财产,公职人员在申报前后将大笔存款移出、移入,如果没有人检举,或者没有被监察院抽查到,外界其实很难从申报资料中发现不法。

洪国兴说,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虽让监察院有查察隐匿财产的法源,但现在却苦于没有查隐匿的工具,监察院正着手建置公职人员财产资料动态整合平台,透过网路连接到各财产机关,取得公职人员从就职到卸职,这段期间所有财产资料及变动情况,了解当中是否有异常的、不明的财产增减。

洪国兴指出,目前除金管会对于网路连接其主管的存款、有价证券项目还有疑虑外,包括内政部、交通部、经济部等相关单位都倾全力配合监察院提供有关土地房产、车辆、事业投资等资料。

他说,金管会主管的存款项目,变现性、流动性最高,也是公职人员会隐匿的主要项目。监察院尽力与金管会沟通,如果金管会最后仍对网路连接传输技术有疑虑,监察院或许会改采其他传输方式,但一定要让整合平台尽速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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