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再出两招规管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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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孙青天香港报道)港府昨日再公布新增两项措施,以加强规管楼花买卖,多位议员指出新招式未能有效规管,促当局尽快进行立法,严惩地产商托市造假的行为。

西半山豪宅天汇挞订事件令社会聚焦楼市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买卖楼市的透明度,政府决定在“九招十二式”之外,新增两项措施规管楼花买卖,包括要求发展商除了在5个工作天内公布楼花成交资料外,同时要列明预计的成交日期。另外,如果有买家挞订取消交易,发展商亦要尽快公布。

昨日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表示,天汇事件警方已经进入取证阶段,她也无法确定证监会是否介入调查,又说当局针对事件已经再增两项新措施规管。

议员促交代立法衡量标准

多位泛民主派议员批评新招式无法规管地产商造假行为。公民党议员梁家杰质疑当局没有清晰标准衡量是否需立法规管地产商。他说:“特首在答问大会中咬牙切齿的说,政府一定不会容忍这类虚假消息、造价、托市等行为。他说如‘九招十二式’不奏效,政府不排除立法的可能性。我就想请问局长作为政策局,有没有从特首的口中得到指示,究竟什么叫奏效,什么又叫不奏效?”

梁家杰又指出,如果真的有发展商造价托市,如何让发展商负上责任,才是天汇事件聚焦的问题。他指出,证券及期货条例中清楚列明,在股票市场中造假是需要坐牢的刑事罪行,但“九招十二式”并无法针对这类事件。

港府拒立法违社会共识

梁耀忠议员要求当局解释迟迟不肯立法的原因:“政府是不是可以告诉我们预计立法之后有什么负影响,引致政府那么惆怅?”他指出,无论有没有天汇事件,社会都觉得本港楼市的规管较其它国家失色很多,保障程度也不够全面,导致不健康的状态出现。他批评政府抗拒立法规管楼市的社会共识和历史潮流。

郑汝桦强调,政府不容许交易弄虚作假,如果行政措施无效,不排除会立法。她说,立法牵涉发展商及地产代理,规管范围包括产品及宣传,立法并不简单,估计需时2至3年。

梁耀忠反驳指,郑汝桦的说法体现港府对楼市采取治标不治本的态度,如果未来楼市继续出现问题,港府要负起最大责任。

地产建设商会副主席梁志坚昨日表示,于上周五收到政府有关通知,初步认为新措施执行上没有问题,只是提早向公众披露已完成的交易,相信发展商不会有太大异议,但仍要与会员商讨。另外,他指商会仍与政府磋商关于在一手现楼推行“九招十二式”的细节,有望在一至两星期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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