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权律师专栏

EB-5投资移民常见问题问答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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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讯】这是系列EB-5投资移民常见问答的续篇之十一。如果想阅读EB-5投资移民常见问答的前十篇文章,请访问我所投资移民专栏 http://www.xielaw.com/cn/eb-5-investor.html或者投资移民网 http://www.eb-5.cn.
  
一.读者问:谢律师,投资移民有没有名额限制?多少名额?会不会出现排队的情形?
谢律师答:投资移民共有一万个移民名额。其中三千名额指定给五十万区域中心投资项目。不过,如果五十万区域中心投资项目的三千名额不够用,可以用还没有用完的。投资移民暂时应该不会出现因名额不够排队的现象。
  
二.读者问:谢律师,你能不能告诉我现在有多少个批准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
谢律师答:大约有105家。
  
三.读者问: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和投资移民项目是什么关系?
谢律师答:两个不同的概念。投资移民项目一般是投资移民区域中心下属的项目。有时一个投资移民区域中心下属好几个投资移民项目。
  
四.读者问:有人说投资到特定的区域才可以申请投资移民。这种说法对吗?
谢律师答:这种说法不准确。如果说成投资到特定的区域才能申请五十万美元的投资移民。如果投资到特定的区域之外的项目,投资款的数目就是一百万美元,不是五十万。
  
五.读者问:那什么地方才算特定的区域?什么人来决定哪些地方是特定的区域?
谢律师答:特定的区域的官方名称叫目标就业地区。这些地区由投资项目所在的州长根据法律条例规定决定。一般说来,目前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的五十万投资项目所在地都属于目标就业地区。
  
六.读者问:谢律师,据你的经验,投资项目所在的州长决定哪个地区是否属于特定的区域,主要依据什么标准?
谢律师答:主要根据该地区的就业率。所以,只有高失业率(就业率低)的地方才被定为目标就业地区。
  
七.读者问:对目标就业地区的认定必须在什么时候作出?
谢律师答:必须在具体投资者开始投资之时或在提交I-526移民申请之时进行,不以先发生的为准。如果投资款已被转让银行监管账户,对目标就业地区的认定在申请移民申请之时进行。
  
八.读者问:如果移民局不同意州政府认定的目标就业地区/高失业地区,怎么办?
谢律师答:移民局无权质疑或否定由州政府认定的目标就业地区/高失业地区。【未完待续】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help@xielaw.com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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