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水河在呻吟(20)水库移民悲歌

天生桥一级、二级水电站
韦登忠等
font print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3.巴结镇中心村

(4)附属补偿

2008年8月23日,巴结镇中心村村民代表王利珍、黄亨兴等向市政府又递交“遗漏项目报告”,共16项,其中第12项、第15项前有叙述,还有一些项目他们不了解,我将作一些补充。哪些项目应该得到补偿,哪些项目不应该得到补偿,主要依据一是实地调查结果,二是省政府、州政府98.4下发的《概算计算表》。大多数村组的大多数实物项目,移民要求补偿的主要是依据《计算表》。因水淹没前大多数村组的大多数实物专案并未实地丈量,即使丈量,好几年甚至十年后再来补偿,原始资料要么当时本就没给村组,要么已被村组干部弄丢失,要么早已被虫蛀,面目全非。

中心村“遗漏专案报告”简评如下:

一,“第1项:据能源部能源水规[1992]637号档,《天生桥二级电站水库淹没投资概算总表》中,兴义市应得补偿144.31万元,至今未兑现”。
二级电站淹没兴义市部分主要是中心村及高坝附近的红春村。这笔款项本应该在一级电站还未淹没之前的90年代初期就兑付给移民,如今已过去16年,至于安龙410.93万,广西隆林93万是否兑现不得而知。

二,“第2项:搬迁人均差价173元未兑现”,
《计算表》农村移民补偿“搬迁运输费”中有7个专案,外迁安置搬迁费为每人627元,后靠安置搬迁费为每人532元,兴义市支重局在每一项中都减掉一部分,共减掉每人173元。中心村2792人,总计48.3万元。

三,“第3项、第4项:中心村12个组,机耕路5.7千米,补偿价每千米12万,共68.4万元;人马行道21.8千米,补偿价1.5万,共32.7万元,都未兑现”。
中心村绝大部分外迁,田地已被淹,不存在恢复机耕路、人马行道,这些路有些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遗产,有些是村民数年来不断修建。两项共计100万元。

四,“第5、第9项:农、商贸两市场和三个生活码头未补偿”。
新巴结镇已恢复集市,这项不会补偿;至于码头,巴结轮渡码头(原兴义—–隆林必经之处,淹没补偿98万元,)是国家修建,另外在巴结已修了一个新码头(兴义—–隆林公路大桥已修通,不需轮渡码头)。新码头投资不到10万,几个码头的补偿修一个小码头,可以大赚一笔。

五,“第6、第13项:从桐昌、平桥到糖厂共5公里河滩坝未补偿兑现;者安二组河滩地共90亩,经镇党委唐副书记、干部柳××、韦××签字认可,未兑现”。

在天生桥《概算计算表》及2006年颁布《龙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宣传提纲》都没有把河滩或沙滩计入补偿概算。河滩或沙滩与村寨附近灌木林、牧草山一样都是居住在那儿的农民集体世代利用的自然资源,河滩地会随季节而变化,但不会消失,而且土质肥沃,冬春季节可以栽种,不需施肥,即使不栽种,河滩、沙滩也是江河沿岸人们活动、休憩的场所,它和土地一样属于居住在那儿的农民集体所有,应该得到补偿。国家电力公司昆明设计研究院昆设规发[1999]1号档也确定给中心村河滩坝共82亩,只是没有价格。

六(补充),中心村97年经樊局长、韦局长、村组干部实地丈量并已上报支重局,拦河坝12个共906米,每米300元;沟渠9条共2963米,每米10元;水井14个,水池2个,每个1500元,总共32.5万元。从十三人(村组干部)代表得到的补偿清册中沟渠只有1783米,拦河坝只有241米,加上水井、水池,共补偿11.4万。11.4万元已被十三人代表用作上访及误工等费用。这张清册究竟是移民站的清册还是十三人代表自制的清册??这笔费用村民损失32.5万元,即使扣除清册中的11.4万,也还差21.1万。

七,“第7项:5座桥梁没有补偿兑现”。

因这些桥梁原是政府出资修建,故不在“农村移民补偿”范围。听说有些村干部已领得部分桥梁款,那是他们与移民部门或政府部门某些人找理由分配国民财富罢了。

八,“第8、第16项:三个祠庙未得补偿;坟山未得补偿”。

天生桥电站、龙滩电站都没有祠庙及坟山的补偿。在社会主义中国,庙是迷信,是牛鬼蛇神,人怕鬼神,水却不怕,把鬼神都淹死,人也少了一分恐惧,可对一些人来说又少了一份寄托—–正如宗教。神应该被淹死,不过那祠庙是一处房产,是一块土地,不要因为那儿是神的财产就不补偿。至于坟山,那是土地,上面可能还有一些灌木林,还可能有一些风景树,至少应作为灌木林补偿。被列入库底清理一项 “坟墓清理”每座100元,有些人领了钱就忙着去搬家,哪顾得上老祖宗,有些人把祖宗遗骨另找地方埋葬,也要占据一席之地啊。

龙滩电站绝大多数是后靠,天生桥库区也有一些人后靠,后靠移民的根在红水河边,将来不愁无葬身之地;而外迁移民,举目四顾,都是原住村民的山山水水,有些移民点花高价买坟山,有些移民点各顾各,到火烧眉毛时再花几千元买块巴掌大的坟地。

九,“第10项:中心村被各企事业单位无偿占用1000多亩土地,其补偿应给中心村”。

按理说巴结这个地方是中心村村民的祖先们在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就到那儿开垦居住,这地方属于他们,水淹没后的土地补偿应属于他们。政府以及各行政机关单位是管理服务部门,他们又吃又包也无妨,可是象巴结糖厂,当初他们占了数百亩土地不给一分钱,现在卷了1,300万溜之大吉,各奔东西。“忘恩负义”了呀!

十,“第11项:搬迁到市区黄草坝镇、桔山镇、坪东镇未解决宅基地问题”。

因为市区宅基地价格与淹没区宅基地补偿价格差距太大,淹没补偿是每亩2300元,即每平方米3.5元,而市区当时土地价是每平方米200-300元,除非自己出钱,政府不可能分配,只是当初想方设法让移民农转非迁入市区,本以为他们都是富翁,结果十年过去,还有少数移民没有建房。

十一,“第12、第15项:99.8.18工作队到大寨四组实地丈量甘蔗地面积为132.25亩,结账时只有32亩,相差100.25亩;者安二组按移民工作队实地丈量780米以下共淹没水田159亩,兑现表只有114.23亩,相差44.77亩”。

许多村组第一次工作队实地丈量时的资料要么丢失,要么保存在村组干部手里,村组干部们是没有能力与上级相抵触,有些人能捞一点算一点,移民们是很难看到原始资料(如果有的话)。甘蔗地补偿价每亩5460元,兑现时按旱地补偿,每亩4025元,仅甘蔗地一项,大寨四组少得100.25×5460+32×(5460-4025)=59.3万元;菜稻田每亩11444元,一般水田每亩8955元,按菜稻田者安二组少得44.77×11444=51.2万元,按一般水田者安二组少得44.77×8955=40.1万元。

十二,“第14项:中心村投亲靠友干部职工家属120多人,没有被作为移民予以补偿”。

巴结镇中心村是天生桥库区贵州部分文化最为发达、历史最为悠久的村寨,在外工作的干部职工多。85年(二级电站已开始修建)州市镇领导到巴结动员干部职工家属:“巴结镇将被淹没,以后中心村村民将要转为非农业人口,你们这些干部职工家属要作好表率,赶快去办理农转非手续,只要你们仍住在巴结,以后的补偿将同等对待”。如果不是将来的移民,那时花钱都很难办到农转非户口,中心村办理农转非手续非常顺利。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心村很多干部职工家属都去办农转非户口。可是到搬迁时,当地政府及移民部门忘了当初的承诺,忘了当初的宣传,农转非的村民不被列入移民,搬迁费、基础设施费、土地及安置补偿费等都没有。

者么二组韦开金家是典型范例,他是(盘县)煤矿工人,妻子和两个孩子农转非,一家6口只有3人是移民,(而新田村五组韦的同事罗某在88年就为家属办理农转非,在新田村倒是被作为移民对待。)同组还有岑兴油家3人,岑兴佩家1人等。中心村120多名家属也有例外,市人大副主任李某的儿媳妇一家5口人83年农转非3人、市移民局副局长韦某的女儿也早已农转非,她们都能分到中心村移民的各项补偿。

因为响应政府“号召”,有120位中心村村民办理农转非,作为村集体,政府少支付给中心村120人的搬迁、基础设施费共120×(1783+627)=28.9万元;作为个人,这些农转非村民损失人均8000多元的土补费、1783元的基础设施费、627元的搬迁费,每人共损失约1.1万元,如韦开金家,3人农转非,在为数不多的移民补偿费中一家人就损失3万元。(想一想,在职干部、职工的家属都如此对待,作出决策的不是一个集体就是某个更大官。)

十三(补充),除了农转非不被当作移民,还有新出生的人口。当时巴结政府有规定:凡是1993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口皆不能成为移民,不能享受移民的各种补偿(后期扶持除外,不过后期扶持已是二十一世纪的事了。)。

中心村分几批搬迁,最后一批是1999年,也就是说等到水淹没时有些孩子已在巴结生活了好几年,已进了学堂,这些孩子竟然不能算为移民;更有甚者,大寨四组王利珍的外孙女是1993年12月以前在巴结出生,女儿和外孙女户口都在巴结,女儿得到安置,女儿的女儿却不是移民,只因女婿是云南户口;者安一组黄亨兴的妹妹有一子一女,在巴结出生,户口也在巴结,其妹因病死亡,两个小孩一直在婆家,但也因黄的妹夫是广西户口,两个小孩便不是移民。类似的共有28名孩子,当然,这些孩子现在都已长成十六、七岁的大小伙、大姑娘。28名孩子,他们的家庭损失30多万。

人是活的,政策也是活的;指鹿为马,它就是马;白马是马,黑马不是马 。

十四(补充),根据电力工业部档电水规[1997]527号《关于天生桥一级补偿投资概算》农村移民补偿第⑦项“增列670米水位以下移民提前搬迁补助费100万元”。《概算计算表》也有提前搬迁房屋补助:兴义市51.39万元,安龙48.61万元。兴义市提前搬迁的移民主要是中心村,为了52万元提前搬迁费,中心村代表无数次到移民站、到兴义市支重局——即移民局、到市府到国务院上访,没有结果。2005年3月安龙县移民局专题会议纪要安移议(2005)05号决定把安龙的48万元分给提前搬迁的万峰湖镇岜皓村每户1000元,剩余资金按搬迁房屋面积平均分配。“我们安龙都发了钱,你们兴义还不去问啊”,中心村移民代表问了几次,没有答复,2007年9月24日,村民代表王利珍、黄亨兴又向市府递交书面报告,主要是“52万元”一项。

2007年10月8日兴义市移民局的答复简述如下:“94年10月移民工作队对中心村进行实物指标调查,94年11月昆院进入我市进行实物调查工作,两者调查房屋指标差3551.44平米,安龙也有类似情况。因此,这100万元是用于补缺口,不存在克扣问题,不存在“提前搬迁费”,更不可能平分到移民手中”。

在兴义市移民局对村民的答复中有几个漏洞:一,市移民工作队调查在前(94.10),昆院调查在后(94.11),昆院就应该补漏,那后来在97年时100万就应该是补漏的补偿费,而不是“提前搬迁补助”;二,既然“安龙也有类似情况”,安龙也有房屋缺口,安龙把48万平分到移民手中,兴义市却不发放这笔款项。“答复”写得很好,黑的也被说白了,文字里没有瑕疵,移民们辩不过,他们只认定一个事实——安龙发钱我们为何不发钱?负责起草“答复”的秘书可能不知道两年前80公里外的安龙已经发放这笔钱。

搬迁14年后的2008年10月下旬,在中心村代表们数年来的不懈努力,这笔52万元“提前搬迁补助费”终于分发到第一批搬迁的移民手中,每人209.3元。移民们估计这笔钱可能是被关进牢房的前巴结镇党委副书记兼移民站站长唐某退回的部分赃款。不知还有多少人还有多少钱没有退回?

不发钱时能找到种种理由,发钱时没有人要去问缘由。@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红水河在呻吟》记录的是红水河——珠江水系主干流沿岸农民的一些现状,正如战争是49年前中国的特征,阶级斗争是毛时代的特征,计划生育是邓、江时代的特征,《呻吟》也许算是我们时代的一个特征吧。
  • 《红水河在呻吟》不是小说,不是文学,也很少评论,她只是一堆堆材料,是红水河及南、北盘江流域农民生活的一些片段,是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这一带农民的某些历史记录;从某一角度,她即是当代中国农民的一些生活现状,兴许也是当代中国农村的缩影。
  • 红水河从贵州、云南交界处的黄泥河口即天生桥一级水电站至下游广西桂平大藤峡,全长1100多公里,流域面积19万平方公里,水位从天生桥一级785米至大藤峡23米,水位落差达762米。
  • 贵州册亨巧马林场砍掉巧马镇数万亩松林,几乎来不及栽树就解体,留下来的只有原林场总部的一处圩集,也还有某些人利用“巧马林场”牌子在做一些与当地农民争抢土地的不光彩的“事业”。
  • 希望中央政府把该地区划为国家桫椤自然保护区或是桫椤国家公园。
  • 地球属于人类共同所有,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都有天赋权利在其上拥有一块,那一块要么是祖先留下来,要么是他去那儿之前没有人占据,因此,地球无数小块分属于居住在那里的不同人群所有。
  • 纳腾被“584”造林工程征占2000亩,人均7亩,十多年后的前几年,林场把其中一些杉林划回纳腾,划回来这一片林地中,乡政府又划去80亩,乡政府把杉树连同土地卖给伐木公司赵老板。
  • 距纳腾20公里的顶肖村是我当年调查‘584’时主要落脚点,也是政府防范的主要村子。我被公开收审那天,该村村口就有六、七个公安在那儿把守,不准男人去赶集,以防意外。
  • 顶肖村四组王乜后(1944年生)因是寡妇,儿子又小,村干部在被逼与林场签定造林协议时也有意避开王乜后家的自留山和责任地,但林场不管三七二十一,被逼签字的属于林场,没有签字的也属于林场。
  • 从2003年至2005年,5片杉林被村支书卖一片,村会计卖一片,组长、副组长卖一片,四人又一起卖余下的两处,全部出售给益发木材公司赵老板,除了一片约80亩杉林经群众签字同意出售外,其余杉林都是四个村组干部分别私下出售,何时出售,售价多少,群众一概不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