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占GDP30% 中国统计局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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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中国国家统计局继8月24日、25日之后,于30日发表第三篇文章,反驳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日前发布的巨额“灰色收入”占中国GDP收入30%的研究结果。不过,舆论认为,王小鲁或低估了灰色收入。有关学者表示,王小鲁的研究具有破冰意义,捅到触痛权势利益集团的痛处,因此当局连发文章“消毒”。

“灰色收入”占GDP30%? 统计局承认收入统计存遗漏

7月初,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研究团队公布的有关中国灰色收入的研究结果是:中国城镇10%的最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占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63%。而20%的高收入家庭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以上。

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30%,且这部分收入绝大部分被高收入群体占有。与此同时,城镇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差距是26倍。

8月24日、25日,30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干部以个人名义连发三文回应“5.4万亿灰色收入论”,强调王小鲁直接估算的并非灰色收入,而是通常的居民收入,并称“由于灰色收入来源极其复杂,隐蔽性很强,不管谁去做统计调查,也很难获得真实的信息。”

不过,在围绕“隐性收入”是否准确、调查方法是否科学,统计局与王小鲁进行“论战”后,30日的文章承认,对备受关注的高收入群体收入统计存在遗漏,表示“愿与大家一起改进居民收入统计”,文章特别提出,“利用现有个人收入所得税资料,估算高收入群体比例以及收入水平”。

5.4万亿元或低估灰色收入 统计局应出具官方版本数据

针对国家统计局的文章,王小鲁表示,“高估的可能性不大,但很可能低估。”

舆论也呈现一边倒的局面:在媒体上,很难觅得一个有关5.4万亿元高估灰色收入的评论,相反认为低估的却大有人在。曾有媒体举行了一个小型学术研讨会,参会者称会上与会人士多数认为5.4万亿元这一数据存在低估。

国家统计局连发三文,似乎只关注技术层面的讨论,而公众对居民真实收入数据的期待更为迫切。有关专家表示,统计局与其纠缠于调查方式、统计方法和样本量等细节,不如承认灰色收入庞大这个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尽快想办法统计。

而且,统计局应出具官方版本的数据,因为只有掌握了真实的数据,收入分配改革等政策的制定才能有的放矢。“如果居民收入数据出现误差,将影响宏观政策走向,造成整体调控政策缺陷。”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博客)表示。

2007年,王小鲁和体改研究会的研究团队曾拿出一份报告,对2005年的灰色收入作出了详细研究——这是关于中国灰色收入状况的第一份公开报告。2008年,王小鲁扩大了调查的样本范围,对2008年的灰色收入进行研究。结果发现,过去三年中灰色收入以比GDP增速更快的速度在增长,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进一步扩大,富人们拿走了越来越多的财富。

王小鲁的研究具有破冰意义

“中国的贫富差距、钱权交易,中国物价、房价与工资收入的严重不对称,都是所有生活在中国的人,与所有对中国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人都体会到的现象,”曾与王小鲁博士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在同一学术领域进行研究的香港科技大学人文科学学院教授丁学良对美国之音说。

丁学良博士说,王小鲁是在力图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注重的方法,大面积收集样本,把人们多年来对贫富不均、对灰色收入的感觉,用具体的数据呈现出来。他认为王小鲁的研究具有破冰意义:

“在艰难的作研究的过程之中,很多人都尝试,包括我本人,在尝试中做不下去,王小鲁的研究在中国可以讲具有破冰的、突破冰层的意义。”

“灰色收入”触痛权势利益集团

丁学良说,王小鲁的研究是独立的,没有依赖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因此与官方公布的很多数据所描绘的图景截然不同。他认为,国家统计局连连发文驳回王小鲁的研究结果,看来是研究结果触到了某些人的痛处:

“你要把一个一般印象的东西用一个相当大的具体的数字来支撑,而且这个数字大到让人吓一跳的地步,占中国GDP的30%,这个巨大的、残忍的、轰击性的效应是现在在台上的权势人士和权势的利益集团非常、非常讨厌和受不了的,所以要想尽一切办法来消毒。”

官方统计数据“被发布”

与此同时,丁学良教授认为,国家统计系统有一批优秀、敬业的专业人士,他们花了很多力量收集来真实的数据,但却没有权力和自由进行独立的研究与公布,而数据的公布在中国往往首先要考虑“政治影响”,是否会造成什么“负面反应”,因此,丁学良说,最后官方的数据往往是“被发布”出来的。

他说:“中国老百姓,中国的科学研究人员,甚至包括很多中国相当有地位的政府官员,都知道中国的统计数字,是全世界最不可靠的统计数字之一了。”

温家宝:规范灰色收入 专家:如何监控?

温家宝今年3月在人大政府报告中承认,中国社会存在着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认为,规范官员的灰色收入,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正正义的主要体现。温还表示:“要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在中国人大首次把灰色收入纳入政府的书面工作报告之际,便有中国观察人士提出,为缩小贫富差距而进行的任何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都会引发各个利益集团的激烈抵抗。

但如何治理 “灰色收入”?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30日表示,“灰色收入”的成因复杂,而且也没有具体的界定,“灰色收入”是不是违法的“黑色收入”也不容易分辨。在治理 “灰色收入”方面,需要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税务部门多方面的工作,就税务部门而言,没有能力甄别收入的合法性,而且税务部门也没有这个功能,但税务部门并非对“灰色收入”无能为力。张斌说,建立这套系统也存在矛盾,因为既然是灰色收入,就不容易被税务部门监测到。

事件回放

7月初,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发布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其中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为5.4万亿元。

国家统计局随后发表署名文章,分别是统计局城市司住户调查处处长王有捐和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官员施发启。

8月24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署名王有捐的文章:《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

8月25日发表署名施发启的文章:《也评王小鲁博士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

8月30日发表王有捐、施发启题为《我们愿与大家一起改进居民收入统计》的文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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