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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性侵幼童即重罪 最高法院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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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于倩台湾台北综合报导)近来多起幼童遭性侵、被告却获有利判决的案件,引起舆论挞伐。最高法院7日决议,未来只要是性侵7岁以下幼童,不论有无违反幼童意愿,均应依加重强制性交的重罪判刑。

最高法院刑庭会议结论出炉后,立即生效,不但可拘束最高法院全体刑庭法官,对下级的一、二审法院也有拘束力,等同判例。

司法院日前函请法务部建议修法,将性侵7岁以下幼童一律改以加重强制性交论处,并加重其刑。

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会议做出结论后,就算没有修法,未来只要加害人性侵未满7岁以下幼童,纵然没有证据足以显示犯行违反幼童意愿,法官均应依最轻7年以上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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