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台2011年移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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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洪梅韩国首尔报导)韩国政府日前出台“2011年外国人政策试行计划”。该计划为吸引外国优秀人才和支援移民进一步提供了优惠政策。尤其对结婚移民者先给予永驻权,后允许入籍的制度引人注目。

根据“2011年外国人政策试行计划”,为吸引外国优秀人才和支援移民,今年韩国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共投入了3281亿的财政预算,推入共1024个事业。

韩国将对外国优秀留学生进行政府邀请和给予奖学金制度,对高级人才建立数据库并不断挖掘全球优秀人才。同时针对中国和旧苏联的朝鲜族同胞,扩大给予F-4签证范围以吸引海外优秀人才。

金滉植总理表示,随着韩国的外国人日益增多,韩国的政策视野将向全球化扩展,必须借鉴各国外国人政策的事例,树立和促进综合的、系统的政策。

对结婚移民者先予永驻权 后允许入籍

根据韩国相关政策,与韩国人结婚的外国人可在韩国国内居住两年后,通过申请入籍获得韩国国籍。但今后,结婚移民者的国籍获得过程将趋向获得国籍前赋予永驻权的方向。

此前,结婚移民者可在结婚登记后,以“韩国国民的配偶者(F2)”身份在韩国国内居住2年即可申请入籍。但是申请入籍后,需要再过少则2、3年,多则4、5年才可获得韩国国籍。鉴于此,韩国政府决定,今后将推进发放永久居住权(F5)代替结婚移民F2身份居韩的方案。目前法务部计划将于3月份向国会提出这种内容的国籍法修正案。

不同于需要定期接受滞留审查的F2资格,获得永久居住权后,结婚移民者可享受更稳定的韩国国内生活。永久居住者除了参政权利限制以外,可同韩国国内居民一样享受国民补贴等福祉政策。目前,以F2资格居住在韩国的结婚移民者有13万人左右。

对结婚移民者,即使没有取得韩国国籍也给予基础生活保障的优惠,对国际婚姻的指导政策从本月起将全面实施。

此外,政府还决定从今年起,向28,000余名多文化家庭儿童,提供全额保育资金,并扩大针对抚养韩籍未成年的未入籍结婚移民者的生活补助和教育补助。此外,还规定对农村的结婚移民者实施农业技术教育,并指示对国际婚姻感兴趣或打算国际婚姻的国内人必须接受全国14家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国际婚姻介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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