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吁台政府停止置入行销  还给媒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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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专题报导)以往新闻媒体自诩客观公正,以身为可监督政府的第四权为傲,曾几何时,业配(业务配合)已让不少媒体交出灵魂,甘于做为政府和企业的传声筒。

目前政府1年至少编列30亿元的预算做广告宣传,许多学者认为,欲归正此乱象,政府应停止花钱买新闻,媒体则更需自律,以坚持社会道德勇气方为真理。

日前《中国时报》资深记者黄哲斌,在部落格发表文章揭露政府与企业以置入性行销手法收买媒体后,立刻引发百位传播新闻学者连署抗议,忧心媒体拿了政府的钱后,该以何立场监督政府。

黄哲斌不断强调,“业配新闻是欺瞒读者的,违反专业伦理的,破坏社会信赖的怪物。”甚至沉重表示,花钱买报纸的读者,完全不知道买的是一份超商DM和政府文宣。


黄哲斌不断强调,“业配新闻是欺瞒读者的,违反专业伦理的,破坏社会信赖的怪物。”甚至沉重表示,花钱买报纸的读者,完全不知道买的是一份超商DM和政府文宣。(大纪元资料照片)(摄影:宋碧龙/ 大纪元)


置入迫害民主政治制衡

台大新闻研究所教授张锦华表示,为避免政府滥权,行政机关是以三权分立的方式相互制衡,媒体则身为第四权,扮演为人民喉舌监督政府的角色,在民主社会中地位更显重要。政府一旦以置入性行销收买媒体,不但破坏新闻专业,也等于带头迫害民主政治制衡的基本精神。

一般来说企业只是登广告,但只登广告吸引读者的效益不大,便看中新闻的可性度,于是将广告用新闻的方式包装,让读者看不出是广告,变相的成为买卖新闻,所以置入性行销可视为是一种欺骗行为。

遏止置入 可立法规范

要如何检讨改善这样的生态?不可否认仍有很多记者坚持专业,为自己的报导负责,但这种花钱买新闻的关系成立后,会让媒体与政府关系变成非常暧昧。

张锦华说,透过立法是可行的方式之一,规范广告露出形式,并要求政府不可花钱买新闻,再来是媒体的自律,不能向政府要钱来报导新闻。

但也有不少媒体认为,现在广告市场状况不好,只要能收的钱都收,也容许各种置入行销,并举办各种活动赚钱,甚至要求记者去和企业要赞助,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置入性行销涉及到正当性、道德性问题,等同滥用纳税人的钱来洗自己的脑;也是另一种反民主政治,如遭有心人利用,就可能用这种软性手段来铲除异己,变成言论一言堂,这对媒体做为第四权的地位,无疑是自打嘴巴。

薪资业绩挂钩 新闻专业崩溃

从前记者考核,是以报导新闻的质量为主,现在却演变成以业配业绩做为考评的重要条件,让许多媒体记者心灰意冷。

张锦华谈到,当记者的薪资与考绩与业配挂钩时,将使新闻专业角色完全崩溃,报社把记者当作业务人员派用,只看业绩;这就是为何黄哲斌一发难,马上就有学者专家、记者、民间团体声援,正显示出整体环境的败坏。

好记者报导真实 护公共利益

一位优秀的新闻记者需要具备的特质为何?她提到,记者的天职即为报导真实、监督特权,再来是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社会大众福祉与权利,同时要有道德勇气报导真相,揭露不法事件。

不过环伺周围,很多人失望、叹息,也让许多优秀记者陆续退出,因为他们认为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等于是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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