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障房建设拖拉 多地仅完成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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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高紫檀综合报导)近日,在广东“两会”上,一份由台盟广东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加强广东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下称《提案》)披露,广东多地保障房建设缓慢。分析人士表示,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房怕自断财路不积极,中共中央不追究责任,保障房建设根本无保障,地方要完成任务或“偷房”解决问题。

多地保障房完成约10%

该《提案》披露,根据2010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公布的信息,“十一五”规划中原本计划筹建16.9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竣工2万多套,仅占原计划的12%。

截至2010年10月初,佛山市该年计划建设的1600套保障性住房开工率仅有65%,竣工率仅为10%。

而据上海市2008-2012年规划中,将要推出30万套保障房,但2010年仅完成2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完成率约10%左右

自断财路 地方政府不积极

尽管该《提案》认为,保障房建设缓慢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住房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限价房存在着供应对像不明确、定价困难、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达到90多平方米。而且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资格审查有漏洞,导致富人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仍然存在。第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有困难。第三,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管理和研究力量薄弱。

但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对《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表示,事实上,有些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内在动力不足。

分析人士表示,对地方政府来说,建设真正的保障性住房是花钱的事,而且冲击当地房地产市场,会使当地房地产价格下跌,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会减少,这对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来说,不但是送钱出去,而且还是自断财路,所以地方政府对建设保障房相当不积极。

中共中央不追究

2010年11月17日,审计署审计公告,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其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

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等问题。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去年11月,在财经朗眼节目中,朗咸平披露保障房缺失的真相。节目认为,除保障性住房资金被挪用之外,如果按规定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10%的住房保障金,则按当年最高标准2000元/平方米成本,仅当年就可建7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廉租屋,完成10-30%的廉租屋计划,但地方政府未完成也并不受处理。

而且自从审计署在1998年公布审计报告,中共中央各部门被披露私自截留资金、挪用资金后,震动世界,自此后审计署就不再“大胆披露”,挪用1.5亿的保障金数据相当让人怀疑,或严重低估。

节目认为,地方政府不缺钱,单2006年“三公”消费(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就达1.8万亿,每年的“三公”消费随便抽个10%,都足够当年建廉租屋让老百姓居者有其屋。

有学者估算,建廉租房会使中国地方政府损失3000亿元,而且不能卖地,不能创造GDP,所以地方政府并不积极。而且在保障房建设上,各地城市步调出奇一致,年年不完成,中共中央也不追责,大家心照不宣。这是保障房缺失的一大原因。

房地产商意见大

据《经济参考报》2010年初报导,一位常年在珠三角、长三角和广西、湖北、湖南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房开商叶飙坦言:“现在还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开商,要不是刚入行的‘入笼新鸡’,要不是钱多得没地方花的笨蛋,或者是头脑发热吃错药的同行。因为我亲身经历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悲哀事:钱没赚到手,朋友吵翻了不说,却坏了自己的名声。”

叶飙披露,政府给的保障房回收价格很难让开发商赚钱,而且分配内幕多,让他和合作伙伴都吵翻了。

“最初几年我们原来想不赚钱也能挣个好名声。没想到政府搞来搞去,居然还弄了个六连号出来,这样的做法太让我们难过了。”

叶飙说:“最要命的政府的结算方式,表面上看白纸黑字的协议,几乎每次结算的时候,相关部门就会有10天半个月甚至1-2个月的‘结账期’,不给点这些部门 ‘好处’,钱就拖着不到账。如果全靠银行贷款来运作,没有自有资金作为支撑,那么拿到保障性住房地块的房开商,就是在‘找死’。”

“本来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确实可以做成‘样板工程’,但地方政府往往从地块下手,‘吃拿卡要’,以按时支付各类款项为条件,要求房开商‘压缩绿化面积’、‘公共面积’,以挪给周围效益更好的楼盘。原因很简单,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动不了,就只能在实施过程中做些手脚,让周边的楼盘从中受益。”

叶飙还表示:“一些地方政府从骨子里不想发展保障性住房,因为这会直接减少财政收入。也会导致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前期囤积的商品房价格上涨乏力。只要不改变‘卖地财政’的现状,保障性住房就容易从时间上延长,从质量上‘缩水’。”

保障性住房无保障

去年10月,中国新闻网报导,北京大兴区的明悦湾小区九栋保障性住房中,八栋被查出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其中6栋被勒令拆除重建,2栋加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一开发商在同一小区开发的商品房没有检测出质量问题。

“不敢说30%,全市范围内至少也有10%的保障房是存在质量问题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房地产开发商如此表示。

有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实力比较雄厚的开发商更愿意将主要精力用于给“富人盖房”,因此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相当一部分是规模较小、资质稍逊的开发商。有专家认为,由于开发商在保障房建设中的获利空间较小,加之部分保障性住房的业主的观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享受政府提供的一项优惠,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也大多忍气吞声,这也给部分不法开发商留下了空间。

为完成任务或“偷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宣布,2011年将开建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尽管大陆媒体广泛宣扬“党的政策好”,但有业内人士计算,要建成1000万套保障房,所需资金高达1.4万亿元,约等于2010年全部土地出让金的一半。朗咸平教授表示:“那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建这么多,(地方政府)没有这个资金实力。”

而据朗咸平在财经朗眼中表示,截止去年10月,上海供应土地948公倾,其中764公倾是保障房,但保障房土地中77%是动迁房,16%是经济适用房,5%是中小型的商品屋,只有1.48%是老百姓住的公租房。

研究人士表示,尽是糊弄人,将保障性住房的线划的高高的,将经济适用房,动迁房、中小商品房等统统划入保障房,这明明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偷房”,而不是真正为群众考虑,多建廉租房,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估计2011年同样会这样做,来糊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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