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前桃园县2名员警涉嫌向电玩业者索贿一审重判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1年0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因涉案被免职的前桃园县大园、大溪警分局2名员警涉嫌向电玩业者索贿,桃园地方法院6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分别判处24年、16年8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桃园县吴姓等多名电动玩具业者明知未依电子游戏管理条例规定,不得经营电子游戏业,竟出资共同在芦竹乡、八德市等地成立电玩游乐场,借此经营赌博性电玩。

桃园地方法院法官表示,业者因经营电玩店屡遭警方临检,萌生打点辖区员警念头,行贿前大园分局芦竹分驻所吴姓员警。检警并查出,吴姓员警从民国95年7月到96年9月,每月收取新台币2万元,前后共收取30万元贿款;员警并配合包庇电玩业者,免于遭查缉。

检警另外查出电玩业者在涉及1起债务纠纷案时,1名业者的手下因为当众亮枪,遭前大溪警分局三元派出所屠姓员警逮捕。业者积极透过关系,希望以10万元贿款要求警方吃案;屠姓员警竟回称:最好去问清楚这把枪的价钱!电玩业者最后交付30万元给员警,湮灭查获枪支的证据。

案经桃园检方指挥调查局北部地区机动工作组调查全案,桃园地方法院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分别判处吴、屠2位遭免职的员警24年、16年8个月徒刑。桃园检方也将多名电玩业者依交付贿赂、赌博等罪嫌,分别处以3个月到3年徒刑。

全案仍可上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