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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协议 台民团:中共设局诱骗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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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多个民间团体11日与法务部常务次长吴陈镮、检察司司长蔡瑞宗及法律事务司副司长钟瑞兰讨论两岸投资保障协议,民间团体指出,中共过去用各种保障台商的法律来诱骗台湾人到中国投资,却以各种理由不执行法律,大量贪官污吏霸占了台湾百姓的财产及技术。他们指出,现在中共诱骗台湾政府签下“投保协议”是替中共贪官污吏“除罪化”。他们呼吁政府不应与中共签署投保协议。

“投保协议-协调机制”隐藏大危机

天津受害台商沈柏胜表示,投保协议中的协调机制隐藏大危机,中共过去20年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施行细则、依法保障台胞合法权利”来诱骗台湾人到中国投资,中共大量贪官污吏霸占了台湾百姓的财产及技术。在全世界非法霸占他人财产,都是刑事犯罪,抢劫、强盗,最重可至死刑、无期徒刑。现在中共诱骗台湾政府签下所谓“协调机制”,替中共贪官污吏“除罪化”。他认为,将来中共可以更大胆的霸占台湾人财产。

沈柏胜举自己为例指出,他就是“协调机制”最严重的受害人,从天津市政府霸占他的财产开始已经协调超过20年,天津市政府强行压迫他接受13元赔1元,否则连1元也不赔,这就是中共所谓的“协调机制”,台湾人不同意就是不赔,继续“协调”20年,协调到台湾人亡故,案件就结案了。沈柏胜强调,甚至“协调机制”只是订个条文而已,中共连1元也不愿意赔给你,因为他赔你,代表他犯错了,所以中共干脆不赔你,所以也不进入协调机制。

政府应了解受害台商案件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表示,一旦投资保障协议签署之后,中共就更有理由不执行法律,因为一切都以协商解决。他指出,台资企业协会会长基本上是国台办、省台办指定的,基本上是中共组织,他们的想法、论调是附和中共高层的想法。他们说,“两岸投资保障协定”早签总比晚签好,有签总比没签好,这样的论调不代表所有受害台商,只代表国台办的意思。他认为,法务部对受害台商案件详细情形应深入研究,了解台商是如何上当及被骗的过程,这样政府保障台商才会有效。高为邦希望后续大家追踪法务部的进一步动作。

政府对中共不够警觉

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表示,台湾跟中共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其实都是掉进中共所设的陷阱。中共是用作战的方法来对付台湾,可是我们经济部或法务部的警觉不够。我们建议政府不可与中共签署任何协议,中共要诱骗台商再次跳进他们的陷阱,台湾政府如果签了以后就变成共犯。杨宪宏指出,法务部非常谢谢他们提出来的意见。

“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台权会副会长赖中强表示,中共对台商的种种呼吁没有做出回应,我们认为政府不应该去签署投保协议。他指出,投保协议真正核心问题不是24小时通报,而是通报以后怎么办。他认为,最关键应该要求中共修改刑事诉讼法,废除公安自己就可以决定拘留台商的制度,而且应让台商接受公安讯问时,可以有委任律师在场,这才是真正问题的根本,但目前看到谈判根本没有碰触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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