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放宽外国人投资移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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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洪梅韩国首尔报导)韩国新的投资移民政策规定,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和投资30万美元以上、并雇佣2名以上韩国工人的外国人,都可以长期滞留在韩国。这是继去年10月后,韩国政府进一步放宽了对外国人投资移民政策。

韩国国会10月25日通过了包括上述内容的新的移民法案。新的法案同时规定,配偶死亡或失踪的外国籍结婚移民,允许在韩国长期滞留。

新的出入境法规修正案显示,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可以获得企业投资(D-8)签证,能持续在韩国滞留3年以上;投资30万美元以上、并雇佣韩国职业2名以上的外国人可以获得居住(F-2)签证,F-2初次有效期二年,二年后可以延期,持有F-2五年可申请永驻权(F-5)。

去年10月,韩国对于在韩国投资50万美元以上,且雇用韩国国民5人以上的外国人赋予了永住权。

另外,修正案规定,不仅仅是投资移民本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获得居住(F-2)签证,同时也改善了投资移民获得永驻权的条件。

法务部为了系统管理结婚移民者的滞留问题,使他们更好地适应韩国社会,还新设了结婚移民签证(F-6)以代替居住(F-2)签证,对因韩国配偶失踪、死亡等原因无法维持正常婚姻关系的结婚移民者,允许其在韩国持续滞留提供了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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