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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道客运争路权 批法令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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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1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国道客运自民国85年陆续开放营运后,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有8家业者联合抗议,现行运输法令,并未随环境变迁做适度修改,导致制度不合时宜过于僵化,质疑政府长期独厚国光及统联客运等特定业者垄断国道路权,要求修法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提升营运效益与服务品质。

8家国道客运业者包含:和欣、尊龙、中南、豪泰、皇家、仁友、中鹿、滨海客运等,1日召开记者会,指出现有运输法令及相关审议机制欠缺弹性、竞争能力,被既得利益者,以不理性方式干预主管机关审议,借机排挤。

和欣客运董事长梁樾指出,现行法令规定,汽车客运业依营运路线许可证核定的路线起点、经过地点、终点、里程行驶,造成无法售票、无人上下车路段,业者还是要上下交流道空驶。

中南、豪泰客运纷纷表示,国光、统联、阿罗哈这3家业者掌握80%台湾西部国道客运市场,认为拥有路权,意即优先权;业者如果想要停驶、减班或申请新路线,统联总比其他家优先通过,交通部在这种优先权认知之下,当其他业者有任何变更权益与做法时,这3家就联合起来抗争反对,希望交通部提供公平竞争营运发展环境。

一般5年发一次许可证,统联客运28条路线许可证长达30年,和欣客运执行董事沈添财要求,交通部应检讨不合理的审议制度,许可一律改为8年或10年,期限一到即重新审议,才能保障品质与乘客安全。

金石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邱基峻表示,过去时空背景下取得用路权的业者,在现有交通运输法令之下,仿佛得到一个护身符,不管经营如何,服务品质是否完善,都无法检核;造成别的业者进不来,也无有效监督机制可以制衡与要求。

关于特权之说,交通部公路总局回应,绝无独厚特定业者,统联客运28条路线有30年营运许可,是过去省府时代合法许可,所以不能溯及既往而取消,但每年都会办理评鉴,若品质不佳,新申请路线核可将会有所限制。◇

(责任编辑:赵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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