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沈佩兰要求听证会延期召开

【大纪元2011年11月18日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信访办:

近日在家门上看到区政府名义出具的“听证会通知书”,我感到非常惊异。理应光明正大的“听证会通知”不书面挂号信邮寄,却以这种形式告知,令我怀疑这是否区政府所为?为此,特来信求证此事,如果该通知确系你们所贴,现呈明我们的观点和要求。

一、该听证会没有具体告知是处于什么阶段的听证,比如复查、复核、还是核查阶段,故要求来函明示。

二、闵行区政府曾参与对我家的违法强拆,是我控告的当事者之一,现由其来召开听证会,且听证员也由区政府单方指定,而不是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必定严重损害我们合法权益的,导致的违法结果也是必然的。

故闵行区政府不符合召开对我家听证会的资格,要求由非利害关系人的行政机关召开,且必须符合适用我家的听证会程序,违法的“听证会”我拒绝出席。

三、在符合上述二项合法前题下召开的听证会,必须包括我们8年上访申诉的所有事项,而非单纯的拆迁事宜,比如非法行政拘留、无数次的违法留置、关黑监狱软禁、监视、侮辱、殴打……等。因这些都源于非法强拆,造成的进一步损害都有过之无不及,故不能人为断裂听证。现仅针对强拆事项,显然无法全面反映、解决我们上访诉求的问题,“听证会”只会是走过场的形式。

“地方政府滥用权力、司法不公正,使我们合法上访的渠道被彻底堵塞,我家养殖场被强拆后,只得租赁它处,受人刁难,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在违反信访、听证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举行的所谓“听证会”,实质只能是利用合法外衣实施非法终结之目的,这样的“听证会”是毫无公信力的,必将对平民百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也必将激起更大的民愤和进京上访潮。

为此,再次重申:只有排除各项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的事项,并严格遵循透明、公开原则,保证所有旁听人员不受任何阻挠参加旁听、监督,即召开真正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听证会,我们才会参加和认可,但因沈佩兰最近严重高血压看病和家事缠身,要求听证会延期一月召开。

上述各项意见和要求,请符合举办我家听证会资格的政府部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沈佩兰 2011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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