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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车占车位 北市加强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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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2日电)台北市议员王鸿薇今天表示,许多业者以广告车辆长期占用路边停车格打免费广告,但市府无法遏止,引发民怨。台北市监理处表示,为维护市容,将加强取缔违规的游动广告车辆。

有民众向王鸿薇陈情,民生社区周边路段有许多贴满广告的面包车或机车,长期占用路边停车格位,让真正有停车需求者无位可停。王鸿薇表示,房仲业者利用免费停车格大打广告,路边停车格成为房仲业者的免费平台。

王鸿薇表示,依规定,连续3天停在路边停车格,且未依规定期限缴费的车辆,即须由管理员查明是否为失窃车。若非失窃车但停车超过7天,则通知车主处理,未处理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第2项,处新台币300元罚锾。今年1至9月,停车超过7日遭罚的车辆共有40辆、去年有61辆,平均每个月有5辆车因停放超过7日而被开罚,但这种现象仍层出不穷。

台北市监理处表示,游动广告车辆在每日上午7时至下午9时禁止停放所有道路,包括路外停车场,违规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条取缔拖吊,除拖吊费新台币1000元、保管费200元外,还可处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监理处表示,将持续加强查报取缔,若民众发现广告车占用道路定点宣传,可向警察、监理处反映,或拨打市民当家热线1999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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