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杭浩东, 原籍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 现居住在美国。今欣闻你将在十一月中旬前来美国夏威夷参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首脑会议(APEC), 现特在此公开邀约你值会议期间在檀香山与本人一晤, 谈谈你治下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和其直属单位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用暴力进行房地产开发拆迁, 用武力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和房屋, 非法绑架拘禁我母亲公民杭小妹并虐待摧残其致死一案, 万望你能拨冗应邀赴约, 免我向隅。
我们家合法拥有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和丽园路256弄18号的两幢祖传私有房屋,两证齐全(共有三张产权证和永久土地使用证)。本人为美籍华侨,母亲杭小妹,姐姐杭丽娟为侨属。我家祖辈居住在此,房屋除自住外,其余大部份用于出租,另有一张工商营业执照开有天元商店并在此营业。在动拆迁前,我们有稳定的房产和营业收入,我母亲和姐姐在此安居乐业,颐养天年。
上海市黄浦区区属国有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在我家房屋所属的黄浦区73号地块动拆迁过程中,弄虚作假,欺骗住户。他们在连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都没有的情况下从2000年起盗用拆迁项目为土地储备的拆迁许可证违法进行以建造高档商品房为目的的动拆迁,并且在该地块上数幢高档商品房已建成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变更土地使用项目目的,反而继续用这张非法的土地储备拆迁许可证对我们家进行违法裁决,并且在2007年9月13日经黄浦区政府下令,对我们家进行了违法暴力强拆迁,我们家的房屋被夷为平地,合法财产被掠夺一空,我因动迁致残的姐姐被驱逐出家园,我时年92岁高龄,双目失明,两耳失聪的母亲被他们强行劫持掳走,一个好端端的家在瞬间被撕裂、粉碎。
在我们家遭受违法暴力强拆迁后的四年多内,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和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拒绝对我们进行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导致我姐姐终年流离失所,我母亲在被拘禁中倍遭虐待摧残, 并于2011年1帽23曰受虐致死, 违法暴力强拆迁致使我家破人亡。
强制拆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违法必究,违法必纠。 我们家的房屋是黄浦区政府下令强拆的,而黄浦区政府至今仍拒不纠正其违法违规行为,并放纵直接责任者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总经理王长宝继续逍遥法外。
本人曾经多次回中国,要求合理解决房屋拆迁及有关问题,均无果。我还曾经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向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致信,要求他过问和解决我家被非法强迁和我母亲的安全居住问题,但也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还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去信控告黄开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长宝滥用职权,非法绑架拘禁我母亲并残害其致死的犯罪行为, 要求检察院和法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但至今也无收到立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