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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催缴单贴门口 恐危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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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至中新北市4日电)水、电、瓦斯业者为了催缴欠款,常把通知单贴在住家大门口,上面写着姓名和欠款金额。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认为可能侵犯隐私,要求业者停止相关行为。

新北市消保官张祐齐表示,水、电、瓦斯业者在住家门口或信箱上张贴通知单,用意是避免居民漏收信件。一般是即将要断水、断电,因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权益,且申请复水、复电需要一些时间,才有必要这么做。

但新北市政府近来接到民众投诉,全家出国一阵子,返家却看到大门口贴着满满的“通知单”,上面不但有屋主姓名,还有欠款金额,“简直是讨债集团。”

张祐齐说,业者希望透过街坊集体压力,让屋主没有面子,但却涉及泄露隐私,且可能让小偷借此判断屋内长期无人在家,危及居家、财产安全。

新北市近日邀集经济部、台电公司、台湾自来水公司以及天然气业者开会讨论,今天做出结论。张祐齐说,消保官了解“通知单”仍有必要,但需限缩通知单内容及张贴时间,以对当事人造成“最小伤害”为原则。

新北市规定,通知单只能写“水号、电号、用户号码”、“即将停水、停电、停气”以及用户地址等,不得有其他无关、涉及隐私的资讯。且通知单张贴期限最多7日,上面也要载明张贴期间,届满时由业者派员取下。

张祐齐表示,会议结论已函送行政院消保会及经济部,由经济部转知其他事业机构,未来可望成为全国通行的规定;若业者不遵守规则,可依“消费者保护法”,认定对消费者有侵害之虞,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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