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掩盖35年的毛灵堂大火 694人亡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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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0日讯】(编者按:本文是大陆网站上流传的一条回忆录(有删节),以及记者采访后,从未被报导出来的稿件, 原文题为:毛泽东逝世后的花圈着火,烧毁礼堂,死亡694人! 读者留言说:向公开报导揭秘火灾详情的作家记者致敬!向694名死难者致哀!)


(接前)

张雷生感到气喘不上来,每吸一口气,都觉得有火烟往肺里、喉咙里呛。他蹲下去了,这才感到稍微好受一些。他用棉衣蒙在头上,挡住了滴落下来的沥青,他已经清晰听到了屋顶上木头发出了辟啪的响声,他预感到整个房顶就要塌落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感到了一股凉气从下面袭来。抬起头来,发现北门靠下面的那块门,被外面的农场副业队排长等人角砍土墁砸开一个大洞。几个在前面的孩子已被拖了出去。

张雷生立刻来了力量,他顾不上门板上的木磋子撕挂,也从门洞里钻了出去……

农场里的人们,已经自发地拎着桶端着盆来救火。但此时,人们根本无法靠近火场。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南大门上的人们活活被火烧死。

消防车将礼堂的余火扑灭之后。守候在外面的数千名死难者的亲属和救援者都迫不及待地涌上前去,人们还在幻想会有活着的人,会等待他们去营救。

没有电,四处都是黑乎乎的。人们谁也不敢贸然进入礼堂的废墟之中,尽管此时,7个大门均被烧成了空洞。人们用手电筒往里头照,发现南大门和舞台下面,隆起了两座大包,透过烧毁的屋架,隐约可见人形残骸。由于浇入了大量的水,那两个大尸堆上,蒸腾着淼淼的白气。

直到这时,人们才彻底相信,再也没有人会生还了。男人和女人们大放悲声。凄凉的哭喊,一直传到很远的地方。

传得很遥远的还有电波。19日凌晨,恶性火灾事故的消息便传到县、地区、州和自治区,直至北京。

北京,烧伤病专家们急驶机场。

南京,由国务院抽调的1100张人造皮肤和医疗专家们,搭乘伊尔-18型客机紧急起飞。

地区工业局,也紧急调运了100m3圆木,连夜加工成板材,运往农场。天亮以后,第一批解放军官兵乘卡车赶到,开始清理现场。

处在最上面的一层尸体,头颅几乎全部被烧没了,肢体残缺,已成了一截一截的黑炭,有许多尸体已烧得粘连在一起。墙壁上,多处留下了人形痕迹。整个礼堂,狰狞恐怖。

汽车运来了白布。每个尸体2m,扯一块,包裹一具尸体,然后用汽车运到学校的礼堂里,一排一排地编号,等待人们认领。后来礼堂里摆不下了,就放到教室里,甚至连课桌上也摆了尸体。

死难的悲痛波及到农场的每一个角落。尸体清理完了以后的几天,失火的礼堂废墟里,夜夜都是高一声低一声的呼号,凄惨之极。

痛彻周身的悲恸,给人留下深刻的教训。防火意识的淡漠,无疑是思想上的原因。失火的那座礼堂,不具备任何消防设施,屋顶的沥青自燃点为375℃,而有助燃时,仅为175℃,况且屋顶是全木制结构的。据事后调查,汽油发电机所用的燃料油桶,起火时也在礼堂中,从起火到屋顶塌落,一共只有半个小时左右,而消防车还远在80km以外。等消防车匆匆赶来时,礼堂已如同一个填满了燃料的巨大炉子。

人们的麻痹大意,也使火魔有了可乘之机。就连花圈已经起火的时候,礼堂里大多数人都以为烧不死人。这玩笑开得太大了一些,他们中的许多人,都为自己的麻痹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当时,包括农场的领导在内,都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之中,有一位领导,当自己的孩子跑回来报警时,他竟还不愿相信,怒斥孩子“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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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1/12/10/n3453832.htm被掩盖35年的毛灵堂大火-694人亡-(下)  美东时间: 2011-12-10 05:46:39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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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网友 

'云南昆明的民主斗士陈鹰军在2011年3月至中共中央党首的公开信中说道:……本人因为曾经有过随大流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从众念头,为了搞清楚中共究竟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在学习和了解中共党章和党史的过程中,针对最新版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开门见山之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是否属实的问题,按照小老粗毛润之当年最崇拜的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大学者、大思想家胡适先生关于“一个自由独立的人,对于一切思想,一切主义,一切信仰,必须先怀疑而后可以相信,必须仔细考究而后可以相信。……我们‘必须要严格的不相信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对于一切信仰,必须说:‘拿证据来’,凡是禁不起怀疑的东西,都是靠不住的。”之教诲的启发,通过自己独立的思考和建立在历史事实基础之上的论证,不知怎的,本人得出的结论却与中共党章的说法南辕北辙,使得本人困惑不已。盖因本人得到的结论是:中共《党章》上述开宗明义之句,纯粹是厚颜无耻的骗子江泽民等私欲膨胀权势熏天腐败透顶的中共高官们恬不知耻的自吹自擂,是不折不扣的弥天大谎。从历史的事实和法理的角度来看问题,最晚从十年文革期间的中共“九大”开始并延续至今,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是一个以毛贼王朝穷凶极恶祸国殃民罪大恶极罪该万死的党皇帝毛润之为第一主犯和祖师爷、十恶不赦的罪犯林彪、王洪文、周恩来、江青、康生、陈伯达、张春桥……为第二主犯、第三主犯……第N主犯(N为自然数)的罪恶滔天的犯罪集团;包括华国锋、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等人在内的中共四三代所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一切中共党员,全都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成员——尽管其中的大多数罪犯企图竭力隐瞒(或者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显而易见,对于公民陈鹰军提出的结论:“从历史的事实和法理的角度来看问题,至晚从十年文革期间的中共“九大”开始并延续至今,中国共产党就已经是一个以毛贼王朝祸国殃民罪大恶极罪该万死的党皇帝毛润之为第一主犯和祖师爷、十恶不赦的罪犯林彪、王洪文、周恩来、江青、康生、陈伯达、张春桥……为第二主犯、第三主犯……第N主犯(N为自然数)的罪恶滔天的犯罪集团;包括华国锋、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等人在内的中共四代所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一切中共党员,全都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成员。”如果该直言不讳的结论确实成立,那么按照中共党章关于“党的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就应该把中共党章第一段的内容,实事求是地、与时俱进地改为:“中国共产党是被毛润之、江泽民等一小撮野心家、阴谋家所欺骗所利用的中国一切愚昧分子、受骗上当的理想主义者、野心勃勃的权利狂人、腐败分子、犯罪分子组成的乌合之众的先锋队,同时是降祸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冲锋队,是中国特色祸国殃民伤天害理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阻碍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破坏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一切腐败犯罪分子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能够永远把持政权以欺世盗名祸国殃民。”若该结论成立,那么一切守法遵纪的中国人民就理所当然地不愿也不堪被中共犯罪集团的罪犯们欺骗和奴役,就有权利立即行动起来,颠覆现阶段以罪犯江泽民为主犯的中共犯罪集团所掌控的国家政权,推翻中共犯罪集团赖以附着和生存的祸国殃民的“社会主义制度”。反之,如果公民陈鹰军提出的上述石破天惊的结论没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相关的政策、法律、理论来支持而不成立,那么其言行就纯属信口开河,胡言乱语,血口喷人。对照《刑法》的有关条款可知,该公民的言行不仅属于对包括中共党魁江泽民、胡锦涛等人在内的所有中共党员的恶毒侮辱和诽谤,而且该公民的言行必然属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也就必然触犯《刑法》界定的“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罪行。根据《宪法》关于“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的规定,就必须坚决地、迅速地将罪犯陈鹰军绳之以法,将其投入大牢,只准其规规矩矩接受改造,不允许其乱说乱动。

现实情况是,公开信发出九个月以来,虽然民主斗士陈鹰军多次向各级公检法机关投案自首,但到现在为止,依然“逍遥法外”——说得有理,自然就无罪嘛!'

大纪元网友 

'要想早日将天安门广场上的老毛贼作恶罪证堂铲平,中国昆明民主斗士陈鹰军向你介绍一个绝对有用的方法====太多了,看得出,你恨毛贼。共匪,给你总结下,简单点,就是要共匪命!对不?!出中国人胸中恶气!'

大纪元网友 

' 家伦评论:“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典出自老子道德经,在孔子经典上也有这样的记载“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共匪不是都认为是四旧封建迷信要打倒么?怎么这回又说出这种反革命话语哩?由此可见,毛猪席马劣语录的垃圾思想以及危害性,信的人才是小人坏蛋,最后自食恶果,值不值的同情哩?建议大家最好笑话他们才对,以彰显善恶有报的传统价值观。'

大纪元网友 

'要想早日将天安门广场上的老毛贼作恶罪证堂铲平,中国昆明民主斗士陈鹰军向你介绍一个绝对有用的方法:对于邪恶腐败糜烂透顶的中共犯罪集团集团,“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有斗争。压迫越深,反抗越猛”这句话,是中共暴力犯罪集团当年向人民大众广为灌输的。现在完全可以用这句话来即以其党之道,还治其党之身。绝对控制着司法机关的中共表面上貌似强大,弱势的公民个人看似无法与其抗争,其实不然。正如童话里的邪恶巨人都有死穴,一点到就会垮,不可能长期危害人类一样,将中共的的专制政治体制和中共制定的法律体系结合起来,也可找到这个独裁暴政集团的死穴。民主战士与中共犯罪集团作斗争时,只要在法理和理性的范围内,将在中共的专制极权统治下,司法不独立,所有公检法机构都成了中共特高层的御用工具这样一种邪恶体制的特点,与中共制定的“宪法”的有关条文和几个恫吓人民的法律中的关键条文,以及如何实施这些条文的有关程序性法律的关键条文有机结合起来,用逆向思维和发散性思维的方法,加以精密研究,你极有可能就会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突破了思想禁区后,心中豁然开朗。当你发现了其中的奥妙和诀窍时,你就会知道中共的法律其实像它给予中共犯罪集团的各级高官们以特权保护一样,同时也在法理上给予你一样的特权和庇护;或者,如果你能结合毛泽东匪帮过去残害中华民族的罪恶历史,根据中共制定的有关刑事犯罪方面的法律,用严密的逻辑论证出整个中共从过去(至少从文革开始)直到现在都是一个犯罪集团后,通过中共官方的信访渠道,将这颗“精神原子弹”投向中南海里中共犯罪集团的首脑,他们在本党公布的事实和本党制定的法律条文面前,就只能闭口钳舌,理屈词穷,对你所提出的观点加以默认。这时,从法理上来说,在争取民主自由的道路上行走时,你的安全系数就大大增加,你的内心至少在法理上和理论上就会充满了强大的力量。你在面对中共任何一级公检法系统官员时,就会无所畏惧。为什么呢,既然中共的首脑们都承认了自己是犯罪集团的头子,这些为党服务的司法人员也就在理论上成为了犯罪集团成员,作为一个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公民,作为犯罪集团成员的法官、检察官们是无权审判你的。即使因为你在争取民主自由的康庄大道上行走时,你的行为有可能触犯了中共刑法里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你完全可以在事实发生后主动向中共的公检法机关“投案自首”,并要求进行公开审判而不是被秘密处决,只要公检法机构的官员还具有最起码的法律常识和一点点人性,并照章行事,他们就会对你无可奈何。你就可以“逍遥法外”。即使司法机关在中共高官罪犯们的幕后操纵下蛮横不讲理,将你投入大牢,但是在相关的案卷中会记录下你的辩护词的,公证的历史老人会判定你无罪。有朝一日,当你充满了理性的滔滔雄辩传到外界时,任何一个稍懂法理常识的人,都会得出你在法理上是完全站得住脚的,是绝对无罪的结论。自然而然,有罪的就是将你投入大牢的中共御用司法人员和他们背后的狗主子。如果获得诺贝尔奖的刘晓波先生能找到这样的诀窍——主要是指法律方面的诀窍,很可能他现在还是个自由身!真冤!!同样,前段时间敢于在网络上直言的辛子陵先生,就是由于没有找到这样的诀窍,最近也难得听到其言论了。

民主战士杨继绳先生在《墓碑》一书称,“极权制度的超稳定性是因为政权以外的民间力量难以推翻它”。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这句话对于神秘的金正日朝鲜残暴血腥政权可能是适用的,但对于自吹自擂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中共,只要中共不退回到老毛贼时代闭关自守,不公开撕毁“依法执政”这块遮羞布,其身上暗藏着的与生俱来不可救药的制度死穴就是永远存在着的,是可以逐渐为广大世人所探测出来的!这绝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的经验之谈,只不过还不为绝大多数人所知而已。!实际上,已有很特殊的一小部分人早就获知和掌握了其中的秘诀。之所以暂时不公布出来,主要是…………。但是在时机成熟时会有人公布的。此人很可能就是急不可待地要抢先公布的看官你本人。

有志于为民主与自由的新中国作出奉献的人们,建议你们在向争取民主的自由之路上行走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既然生存在共产党统治下的大陆中国,就要在中共制定的法律体系内行事,以毒攻毒,做到言行合法合理,这样中共当局控制下的司法机构就拿你没办法。为此,有必要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关的法律和实施这些法律的程序规定,以及一党专政制度的万恶特点,将其有机结合起来考研,同时要打破旧有思想框套的限制,大胆解放思想。如果你运气好,你就会发现破解和反抗虚肿巨人的良方。在正义、真理和法律面前,你将是极其强大的。

'

大纪元网友 

'毛泽东活着的时候害死了几千万人,死后了还吃人,这个人间恶魔应该下地狱。。'

大纪元网友 

'因为毛贼是吃人的,它死后的花圈也招祸害人。'

大纪元网友 

'毛泽东是个什么狗东西 ?! 害得老子8岁的时候为这狗娘养的装哭 ! 还要做童工给它做白花 , 还要为它戴孝 ! 这个老不死的狗东西 ! 不就是一个湖南的穷秀才 , 一个后来发了迹的土匪 , 一个好色贪吃 , 不洗澡的臭老头 , 一个祸国殃民的恶棍加混蛋的狗东西吗 ! '

大纪元网友 

'毛贼东死了后还要害人,拉粉丝陪葬!'

大纪元网友 

'阿弥陀佛,上天有眼,毛魔及其粉丝的报应。'

大纪元网友 

'毛XX真是死有余辜,死了以后又把这么多人给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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