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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外遇和解金 征信员工遭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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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4日电)征信社员工林姓男子等人调查外遇案件时,涉嫌先以洽谈和解金为由,向偷情男子收取新台币100万元,再恐吓委托人签下和解书。北检今天侦结,依背信等罪嫌将林男等人起诉。

检方指出,林男与洪男于去年11月间受黄姓男子委托,调查妻子与胡姓男子的外遇事件,并协助洽谈后续和解事宜;黄男同意和解金的50%作为报酬。

林男等人于去年11月18日抓奸后,胡男当场同意赔偿200万元给黄男;胡男于同年11月25日在台北巿某咖啡馆交付50万元给黄男,并表明无力支付余款150万元,黄男在林男等人建议下同意余款降为100万元,且约定4天后的上午11时在咖啡馆交付余款。

检方指出,林男于交付余款前一天,打电话向胡男表示,交付时间提前1小时,改为上午10时;当天林男找李姓友人等10多人抵达咖啡馆,胡男当场交付100万元后离去。

检方表示,黄男在当天上午11时到咖啡馆时,李男假藉受胡男委托,不但不给钱并向黄男呛声自己是黑道份子,恐吓他签立“已收取100万元和解金”的和解书,不然就要将他强行押走,黄男签好和解书后,经林男转手将和解书交付给胡男;黄男报警处理。

检警侦办期间,调阅咖啡馆的监视器画面,以及和解书及委托书等资料,检察官认定,林男、洪男及李男等3人犯案明确,依背信等罪嫌将他们起诉。

另外,黄男对胡男控告妨害家庭部分,因黄男撤回告诉,胡男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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