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剑锋:地沟油泛滥,政府整治不力是主因

郦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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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12月17日讯】12月12日,公安部公布了10起制售“地沟油”犯罪案件,涉及江西、河南、重庆、辽宁等10省区的一些制造“地沟油”的油脂公司和企业。

看后,我们都有一种怵目惊心之感。这并非仅仅由于大家多年来吃了地沟油的缘故,而是因为,公布的这10起犯罪案件,除了辽宁、湖南为个人制假兜售外,其余都是正规粮油企业,属于企业集体造假贩假,坑害人民。比如,位列十大案例之首的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自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间,从山东济南格林生物有限公司购进“地沟油”,经与正品食用植物油按一定比例勾兑后销售,共制售“地沟油”近8000吨,案值6400余万元。

以前,在有毒食品泛滥的时候,我们总以为那是个别的小商小贩的黑心行为,报纸电视上宣传的都是这么说的。现在,从地沟油事件中,我们完全可以放下自己先前的认识:原来我们都太天真,一直被忽悠受害而不自知。

俗语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对于有毒食品、有毒蔬菜水果,既然躲不开绕不过,吃了也就只能吃了,反正中国人也有一定的抗毒性;再者,普通个别的小商贩,他能造假贩毒打药几许?但像如今的地沟油那样,已经在全国形成一条巨大的产业链,正规企业都纷纷加入造假,恐怕人们就防不胜防了。

今年7月19日,针对地沟油已经泛滥的形势,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将地沟油列入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之一进行整治。有媒体曝光称“全国200万-300万吨地沟油流入餐饮行业”,数量之庞大超乎想像,只要在外面用餐,无论是酒店还是小吃店,基本上就会吃到地沟油。甚至还有将地沟油勾兑入食用油里,当做作散装油来出卖。

地沟油如此泛滥,最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整治不力,姑息纵容。我们仅从上面国务院的文件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1)对地沟油的危害估计不足,难以有效重视。

地沟油和有毒食品一样,虽然危害众多,但政府并未真正重视起来。我们曾见证了政府今年处理有毒食品的思路和过程,不过是结结实实地搞了一阵风,最后一切照旧。目前的整治地沟油,就像“严打”似的,很难摆脱走过场的嫌疑。从根本上讲,这是中共及其政府的本质所决定的,像毒食品一样各级党政官员也不吃,谁还管你老百姓呢?

(2)监管不到位,很多处于放任自流的无政府状态。

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多头监管制度。由于涉及商务、质检、工商、卫生、公安等许多权力部门,职能重叠交叉,都想管,都不管,不好管,管不了,互相推诿扯皮,不了了之。这是中国政府的痼疾之一。

(3)法律欠缺。

一方面,对地沟油这类“新生”事物,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依据,法律处于“盲点”和真空;另一方面,已经出台的法律本身不尽合理,且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现实。

比如关于“餐厨废弃物定期报告”,“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台账”等等,这在中国好像天方夜谭一样,有谁能做到?又向谁报告?

再比如,查黑窝点的问题,规定“以城乡接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查小商贩可以,可以跑到城乡结合部,现在是正规合法企业大肆参与到制造贩卖地沟油当中,很可能就在政府眼皮底下,在光天化日之下生产。

(4)处罚太轻,难于起到震慑作用。

中国政府处理很多事故的独特方式便是首先罚款,只要交足了钱,什么都好办,所以金钱在中国几乎万能。整治交通靠罚款,有毒食品靠罚款,安全事故、矿难等靠给钱。这种处处以钱消灾的模式,使得政府很难依法来维持社会的公平运作。

“对使用地沟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制造地沟油不仅伤天害理,本身即是非法违法,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及人民生命健康,应予严加取缔甚至“从重从快”才是,光是什么“整顿”、“吊销”,这样不痛不痒的处罚,能够起多大作用?居乱世用重典,否则只能助长不法。

有人猜疑地沟油的“七寸”在哪里?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说就在政府身上。地沟油本身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政府的不作为,视人民生命于儿戏。中共历史上草菅人命的事例已经数不胜数,何况一个有毒食品与地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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