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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籍外侨可申请延后离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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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2日电)日籍外侨因震灾无法返国,移民署台中市第二服务站主任周佑仁今天表示,日本在11日发生大地震,日籍外侨因震灾而逾期居留,暂不罚款,可申请延后离境至4月30日。

日本在11日发生大地震,为体恤部分在台的日籍外侨,因震灾导致无法返日,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提供延期离境措施。

周佑仁表示,因日本地震灾害,对11日后逾期居留在台的日籍外侨将暂不予罚款,并可就近至移民署服务站办理申请停留到4月30日。按照规定,逾期1至10天,罚款新台币2000元。

周佑仁指出,在台合法停留日籍外侨,持用免签证、落地签或加注不得延期者,在停留期限届满前,可向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或分支机构申请适当期限的停留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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