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节明 : 在美国购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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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05日讯】从泰国移居美国不觉已逾半月。初来乍到,最忙的自然是购物,在美购物多次,最大的感受是美国商人的规矩,和对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性保障。

我所碰到的美国私人业主,都主动地给购物者开收据。而在中国和泰国,主动开收据的只有正规的超市和商场,私人业主是能不开则不开:在中国,商家非常“灵活”,如果你不要发票,他们会给你一个便宜价;而贪鄙愚蠢的泰国商人是永远不会给你便宜价的,即使你不要发票(收据)也不行,但你如果硬要发票(收据),他们会很不乐意地开给你。中、泰两国商人都以逃税为本事,他们身上毫无美国商人那种法治精神。

乔迁新居,最亟需往往是插座;入住纽约我才发现,新居墙上插座根本配不了我带来的电器,我辛辛苦苦从中国背来的手提电脑,和在泰国购买的其他电子用具,眼看就要报废,于是赶忙于次日冒着倒时差带来的头晕,赶到一家私营的“爱德华电器配件总汇”去买插座。

秃顶的小胡子白人售货员,主动用电脑给我开出发票,让我签名。发票是一大张黄纸,上面列有所购商品、价格和报税。但回到家才发现,所购的两个插座上的插孔,仍然是美式的短径插孔,于是第三日上午又去找卖家。因为不是人家商品有什么问题,我移居中、泰形成的习惯思维,要求不敢太高,只求换一对能配得上我的手提电脑插头的插座。秃顶的小胡子白人眨着他那双灰眼睛说:

“很遗憾,我们这里没有适合你要求的插座。”

“沃尔玛有吗?”我问。

“我不知道,你要的插座在美国很难找,你去沃尔玛碰碰运气吧。”

我听了这话如雪洗面,垂头丧气准备离去。

“嗨,朋友,如果你不想要,可以退货。”小胡子在我身后提醒道。三分钟后,他用电脑又给我开出一大张退货的黄纸,并把货款如数退还给我。

这种与质量无关的退货,在中国和泰国的私人老板那里是决无可能的。泰国老板,更普遍无耻到了有质量问题也不容退货的地步。去年十二月,我在拉查丹佛尊商厦里购买了一件座机上无线网用的信号接收器——TP-LINK,中国广东产的,结果买到的是劣质产品,根本连不上网,随到佛尊商厦卖主那里要求退货,那个一脸横肉的泰国老板,先是扯:这个产品他买了许多,根本没有问题,但在我的要求下,试过一遍证明连不上网后,他竟然说:不能退货,这是规矩,我只能换一个同样的产品。我说:这种产品质量很差,我要是换一个再用不了怎么办?此兄说:那你只能在我这里买别的产品,买够你上次买的货款。

如此横蛮无理,我当然不干;我说:你要不给我退货,我就不走了。见此,该店中另一个年轻女人(大概是老板娘)扯着嗓子对我撒起泼来,比老板还凶,我不理她。后来这对男女用泰语嘀咕了一阵,总算同意给我换一个香港产的TP-LINK。他们显然是不知我是难民,就像许多泰人那样以为我是日本人还是什么的,否则我就惨了。

隔日,我在沃尔玛超市的电器配件区向售货员求助,一身厚帆布蓝领着装的大头老头子白人售货员查看了我带进来的电脑power线和电吹风后,以英国式的严肃脸孔说:

“你所要插座是欧洲式插座,我想这全美国都买不到;而且,即使你买到这种插座,你的电吹风也用不了,因为电压不一样。”

“啊?那我的东西岂不都报废了吗?”

“嗯,你为什么带那么多外国电器来呢?来之前你没想到这一点吗?”

他指指我的电吹风说:“在美国买这个东西不是很便宜吗?”

又浪费了好几天的时间,我仍然没有找到我所要的插座。后来幸得慈善机构安居顾问默罕默德先生的帮助,买到两个中国产的、又贵又差的插孔转换器,这才部分解决问题,但是电热水壶、理发电推子、电吹风这些大功率电器仍然用不了。

有此一遭,方深感美国商人的诚实,我颇后悔在爱德华商场退掉那对尚好的插座。

但这段时间我也碰到一个不老实的商人,那是一个开食品店的越南妇人。我所住的城区华人很少,因为中越两族饮食习性上的相似,去她的店采购了四五次,并与她有过闲聊。在得知我是新到的难民后,后面三次采购,她只开附有总价钱,不再给我附有每件物品价目的清单;我当时浑然不悟,但隐隐觉得她卖给我的东西越来越贵。四月三日下午,我就近在她的店买了一点食品,竟被收二十六美元,在路上甚感不对劲,想起上个星期在韩国店又买肉又买鱼,买的比这次多得多,才花去十多美元;返家后急忙检查,发觉两小包中国香肠竟收了我十六美元,八美元一包;而我五天前在白人开的多米尼克超市买的意大利香肠,每盒的份量比这还多,才两美元多一盒!这个价钱显然十分荒唐。我又发现:这两小包高价的中国香肠,根本没有其他在美商品所附着的价格标签,没有明码标价,等于她喊多少钱就多少钱。

查了以往购物单据,我才醒悟:前三次购物,这个越南女人都指给我总价收据,没有商品清单;而没有清单只有总价,卖方乱收费是难于发现的。保存的单据显示:在其他商店(包括韩国人食品店)每次购物,卖方都给同时我开具了总额收据和商品清单。

非常明显,那越南业主是在宰我这个新来难民。

想起在泰国所受的欺宰、盘剥和敲诈,我不由心中大愤:老子现在是在法治的美国,不是在可以任意欺压难民的泰国!遂打电话报警。接警的女警官听了我的事由后,特意询问:香肠没有标价吗?我说:yes。

她说:“如果是这样,那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退货,请你先到那家店去提出你的要求,她如果拒绝,我们会干预。”

凭着一口气,我又来到那家越南食品店前,食品店已近关门,但是店的后部还亮着灯。正无比沮丧的时候,店旁一个黑人刚从车上下来,打量着我,他说他不是该店的员工,在得知我两小包香肠被收了十六美元后,他就去店的后部喊了起来。越南老板娘尽管狡辩,她每次都开给我清单,是我自己忘拿了(这是谎言,为何我在别的店总不忘拿,单在她的店忘拿?)但还是很快给我办了退货手续。她显然非常熟悉拒绝的后果。

庆幸自己生活在美国之余,我不禁有些稀奇:在美国,警察居然管这种“琐事”。在中国,要是你打这种电话给公安,他们会推给工商局;你找工商局,他们会让你找某某部门;你找某某部门,他们有让你找某某城区的机构……

在泰国,如果我打这种电话给警察,警察来了后保管先查我的身份,查出是难民后罚款五千铢,缴不起(或不愿缴)“罚款”对不起,送你进移民局监狱;想从移民局监狱出来,需有人担保,还要缴交至少两万铢“担保费”,若缴不出,又没人帮你,对不起,你就在移民局关到死罢。

于辛亥革命百年四月四日上午写于纽约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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