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 婚离后,联合I-751 “绿卡转正”申请批准了。怎么办?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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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7日讯】问题441:我和美国公民丈夫在2006年幸福的结婚,渡过了一段美好的婚后生活;2年绿卡顺利批了下来。两年后,我们又共同申请了I-751。就在等I-751时,我发现她有一个女朋友,而且不短时间了。我内心很受伤害。经常吵架到深夜。最后决定离婚。离婚办下来后,不久绿卡就下来了,也没有面试。朋友也说好歹你拿到了绿卡。可是我在准备公民申请时,发现绿卡的批准的日子在离婚的20天后,当时也没注意。咨询了几个律师,都说法不一。我的绿卡有没有问题?申请公民会不会出现翻旧账,最后公民没批,绿卡又被剥夺了?
  
解答: 由于移民局最近几年很多的联合绿卡转正申请不经面试就批准了,造成了不少你这样的情形。近两年了,你的绿卡的事儿还真是没有任何办法了。移民局也没有这方面的讨论,出了在公民申请时将公民申请拒绝(因为移民局认为申请人没有绿卡身份。)还没有任何对其他解决这个问题的做法。所以,你最好先不申请公民。当然到申请绿卡延期时也躲不过这一关。但能拖一段时间是一段时间。
  
像这样的情形,法律的规定是如果在联合I-751做出决定之前双方离婚了。联合I-751就不能再批准了。联合I-751就要撤掉,换上豁免I-751,因为申请人有法律要求要通知移民局婚姻状态的改变。有时,离婚判决寄出给移民局之后,联合I-751就批准了。这时实际上是个倒霉事,因为你要花申请费去申请重新打开这个案子,撤掉联合I-751的批准,换上豁免I-751申请。
  
你现在就是没有这个选择了,因为“重新打开”申请由于过了截止日期而不能申请了。所以没有任何补救的办法。移民局和边境检查局关于要不要开始逐境程序有处理余地。也许通过申请公民可以把这个问题摊到桌面上,得到彻底的解决,但恐怕最终的解决是将你驱逐出境。所以,不申请公民应该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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