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候选特首再提23条 向北京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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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万平综合报导)被视为下届特首黑马的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重提为《基本法》23条立法,再次挑起令港人深感忧虑的敏感议题。

23条(注)立法不但勾起人们对于2003年7月1日游行的回忆,更激起人们对中共“一国两制”与“50年不变”的隐忧。

时值大陆茉莉花敏感期,北京连茉莉花都禁卖了,六四又将至,七一接着也到来,现在翻墙术日新月异,不论官方推行什么“盾”,都立马失效,范徐丽泰此举无异鼓励港人上街表达过往支持民主的热情,交心或适得其反。

范徐丽泰被指一石二鸟先卡位

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学术统筹宋立功认为,范徐丽泰向传媒表达自己对23条立法的看法,显示她有意参选下届行政长官;且可一石二鸟,一是向北京交心表态,二是测试港民接受程度。若交心获主子青睐,范太则可顺利卡位竞争特首职位。

而另一位因处理23条立法而下台的前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也表态称,23条非洪水猛兽,但指香港现在有很多民怨问题要处理,故23条立法无迫切性。她也认为,范太此时提出23条的言论,或许是试水温或交心。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则认为,香港与澳门情况不同,不应套用澳门例子,而且香港现有的《公安条例》,已足够保障国家安全,并无迫切要为23条立法,反之贫富悬殊及房屋等才是当前急需处理的问题。

公民党余若薇表示,包括艾未未及赵连海等事件,显示大陆人权有恶化迹象;港府较早前处理民主女神像时,就显示港府可以有很多借口打压,若23条立法,将会收紧人权和言论空间。

2003年逾50万上街反23条


2003年7月1日,反23条七一大游行的民众,如此阵仗可知23条比洪水猛兽还可怕。(THOMAS CHENG/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反23条七一大游行的民众。(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反23条立法的港民在维园等待出发,当天高温达摄氏33度。(MIKE CLARKE/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港民对中共推动香港23条立法不满。(大纪元图片库)


2003年7月1日,反23条七一大游行的民众。(THOMAS CHENG/AFP/Getty Images)

2003年7月1日,香港民众反对23条立法,加上回归后,对社会上的诸多不满,促使50多万港人上街。(摄影:刘卓良/大纪元)

当年香港回归6年之际,温家宝到港庆祝回归,建制派还在大唱赞歌时,香港有线电视报导香港反对23条大游行人数超过100万人。中共大惊切断深圳电视网所有香港电视信号,包括英文台,新闻节目大都改为广告,以免香港大游行情况向中国民间扩散。

在游行结束时,发起游行的民间人权阵线大会发言人蔡耀昌说,保守估计游行人数超过50万人。当日港民在酷暑下,警方称,只估算由维园出发的人数,静候外围等候维园内人数走出,再进入维园,当前导部队抵终点时,许多游行人士尚未出发,部分媒体估计实际游行人数多达120万人,香港警方则承认至少35万人。

2002年,时任保安局局长的叶刘淑仪负责推销23条,建制派也认为越快立法越好;隔年春天萨斯(SARS)袭港,致299人死亡,港府反应缓慢,令当地经济长期一蹶不振,对比于港府对北京的政治积极性,令港人不满施政者未为港人谋福利,更有游行人士指建制派“出卖港人”。

这是1989年6月4日民主运动大游行后最大规模的一次游行,声势远超预期,不仅震动香港,也震撼全球。

同年,亲政府的参加区选,62人当选,当选率仅30%,比上届区选少21席;而民主派成功取得37%即约151席,95人当选,当选率为79%。

一国两制趋于一制

香港多个团体4月17日先后到中联办抗议,要求释放艾未未等维权人士,皆遭到警方暴力拦阻,更有四名示威人士遭警方强行带上警车,支联会批评警方犹如大陆公安,对民间团体进行政治打压。

香港回归后,警方用粗暴手法对付示威者,动辄控以袭警罪,用刑事控罪阻吓政治活动,早已司空见惯。尤其是4月中旬,香港一些地方出现了支援艾未未的喷漆画之后,港警竟然出动专门调查杀人、绑架的重案组来调查这起“涂鸦少女”案件,与独裁国家的恐吓高压不分轩轾!

当香港警队越来越为政治服务,越来越像大陆公安,越来越沉沦堕落;港官越来越懂得揣摩上意,香港与大陆的城市毫无差别时,也就是香港失去竞争力的时候。

香港还在一国两制下,公安化的港警就可出动重案组以刑事案件侦办涂鸦少女,若是23条立法,北京对任何港民的异见不满,港警就可公然效法大陆公安手段抓捕任何“艾未未”,高智晟只因为弱势团体法轮功伸冤就被强迫失踪,至今音讯全无,23条是比毒蛇猛兽还可怕的紧箍咒。

港大民意研究计划调查4月26日指出,有54%市民认为香港新闻传媒有自我审查,是回归以来新高,对新闻传媒的整体公信力评分是6.03分,为三年半以来最低。

公民党去年协助东涌富东邨66岁婆婆朱绮华入禀高院申请司法复核,挑战环保署长通过的港珠澳大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打赢了官司,法院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不符合法例。令北京推动的港珠澳大桥无法立即开工,曾荫权称此为滥用司法程序。

借鉴三峡大坝前车之鉴,自从2003年6月1日三峡水库正式蓄水之后,三峡库区和大坝下游地区灾害不断,中下游近期又遇特大干旱,证明三峡工程已成祸害中国人民的包袱。胡、温近日更首认三峡工程问题多多。环保问题确实大于经济大饼。

受低学历主妇支持

港媒委托港大所做的最新特首热门候选人民调,首次加入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及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两个选项,结果出人意表,范太获42%支持,吸走了政务司长唐英年及行会召集人梁振英的近半票源,连民主派的梁家杰也被吸走一些。

分析近半“转向”支持范太的选民当中,以家庭主妇、学历较低的选民为主。

※《基本法》23条背景

1989年六月四日天安门大屠杀事件期间,有近百万香港市民走上街头支持民运。中共当局恐惧港民行动,随即在《基本法》草案中加入23条。

第23条的内容全文:香港应自行立法,以禁制判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外国政治组织在港活动、与外国政治组织连系。

咨询文件引起市民忧虑的部分:
– 中国大陆内如有组织被中央政府定性为“危害国家安全”而遭禁制,香港政府有权查禁该组织的香港分支而无需经任何调查。
– “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分界模糊。民主的制度容许市民监察政府,但建议的条文使反对“政府”等同于反对“国家”。
– 警察无需证据和法庭手令即可入屋搜查,实属制造白色恐怖之举。
– 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均属违法。知情不报者可被检控,引入古代连坐法。
– “煽动”“处理煽动”“管有煽动”“知情不报”之类罪行,可能会对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造成潜在威胁。
– 检控“煽动叛乱”罪行不设时限,疑当局即可无限期地追究“煽动叛乱罪行”。
– 条例适用于香港永久居民,不论他身处何方。逗留香港的人,不论国籍,也受法律约束。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通过“国家安全”的概念,港府可以随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理由取缔任何民间组织。

1997年前夕,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就政权交接谈判期间,北京试图就23条叛国罪和颠覆罪进行立法,遭到香港各界和英国强烈反对,为保证政权顺利交接,北京公开表示,暂搁置基本法23条立法。

2003年9月5日,时任特首董建华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承诺先搞好经济,并会再次充份咨询市民,达到共识后才再立法,并重申没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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