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张一包”的办案秘诀

文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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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浙江永康县,县吏和豪强地痞们,相互勾结,为虎作伥,他们一连告免了七个县令。清官难以生存,百姓更加不堪其苦,有冤难伸。

不久,县令张淳到任,他从严于治县着手,清理多年积案,锄强除暴,伸张正义,深受平民百姓的支持和爱戴。

张淳,字希古,桐城(今属安徽)人,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出身。据《明史•循吏传》载:他刚任永康县令时,夜以继日地审读多年遗留下来的案卷,决心从整顿社会治安入手。一时之间,处理了数以千计的积案、旧案,做到冤有头,债有主,剖决如流,毫无差错,使那些贪官污吏,摇头咋舌,再也不敢捏造罪名去告他。

对于那些比较难办的案子,他根据案情的大小轻重,公开审案的日期,让诉讼者亲赴法曹,片刻之间,便能作出判决,一点也不积压。乡民们如有案情,入城告状,只要吃完各自带来的“一包饭”的功夫,张淳就已作出了谁是谁非的判决。为此,人们称他为“张一包”,意思是讲:他聪哲明断,快捷正确。

在张淳出任永康县令的十多年前,有个大盗,名字叫卢十八,他曾偷窃府库的许多金银财物,久久未能捉拿归案。朝廷御史要张一包设法破案。张淳通过对案情的分析,向御史保证期限是三个月,并请求御史在一个月内,要下数十道檄令。于是,朝廷屡下通缉令,而张淳却公开扬言道:“卢十八早已逃之夭夭了,叫我往哪里去逮捕他呢?”他表面上若无其事,既不闻也不问,而在暗地里却日夜侦缉,终于寻找到蛛丝马迹。原来,当地一个吏员的老婆,与卢十八私通,吏员老婆将张淳的话,告诉了卢十八。卢十八见张淳对偷库金一案毫不理睬,心里轻松了许多。

张淳为了引蛇出洞,吩咐吏员的仆役,对这个吏员进行告发,假称该吏员,因拖欠钱财而被捕入狱。张淳私下召问吏员,严厉责斥他有通盗的死罪,下狱。再让他将妻子作为人质,替自己坐牢;让他本人暂时出狱,去筹集财物,来偿还欠金。

这时的卢十八,一则以为张淳已将库金一案,置之脑后;二则乔装打扮,忙于要去狱中探望情妇(该吏员之妻)。当卢十八一出现,马上就落入了天罗地网。张淳将破案经过,上报御史,时间只用了两个月。

这一年,旱情严重,劫掠财物之事,时有发生。张淳告令属民说,劫掠财物者,将处以死罪。一次,有人拦路,抢劫了五斗米。案子告到县里。张淳沉思片刻,便传令将另一个被定成死罪的人杖杀,并伪称这个罪人,即为劫米的罪犯。这一来,其他歹徒们,再也不敢肆意为恶了。所以,该县灾情虽然严重,社会秩序却比较安定,拦路抢劫之事,再也没有发生。

不久,张淳因治绩第一,要调任离开永康县。当他刚要上车时,便对身边的随从说:“那个劫米的强盗,已经来了,离这里只有几里路。你们现在可去缚来。”随从们按他的指示赶到那里,见那个强盗正在河边洗脚。强盗被捕后,立即低头认罪。永康县百姓听说此事,都感到惊奇,纷纷传扬:“是有神灵告诉张县令的!”

张县令说:“要想逮捕强盗,捕急,则强盗畏罪潜逃。现在听说我要离开永康,那个强盗就会回家。这是根据推理,而得出的判断。为官者心在百姓,冥冥中,神明亦自当相助!”

后来,张淳屡有升迁,先是擢为建宁(今福建建瓯县)知府,后以陕西布政使致仕。

--转载自正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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