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保罗倒毙案 调查指不检控警员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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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4日讯】 (大纪元记者邱晨温哥华报导)十三年前,47岁原住民醉汉弗兰克‧保罗(Frank Paul)倒毙街头一案,周三省府公布了公开调查的第二版(也称最终版)调查报告。报告称检控官不对涉案警员控罪的决定是公正的,没有受到外界影响。不过死者家属认为没有讨回公道。
  
此案件的指定调查专员威廉‧戴维斯(William Davies)在报告中指出,三名检控官的决定是公正的,没有受到来自警方或政治家的影响。当时警察处理保罗的方式惹来诸多批评,而检控官并没有对两名涉案警察控罪。
  
戴维斯在报告中提出了九项建议。他建议,当调查存在利益冲突时,应该避免部门内部的调查,而应该聘请私人公司律师,或者外省的律师与检控官。
  
他还建议,在通知受害者家属与公众的方式上,警局需要有一整套政策;案件调查中,应该有警方的细节报告;案件悬置一个月后,需要有存档文件等等。而在保罗案件的处理中,这些都不到位。
  
另外,他还建议在通告民众时,必须告知决定的理由,以便民众真正理解接受。在保罗案件中,对公众的声明中,没有告知被控罪人的姓名、罪状、证据不充足的理由以及决定被拖延的原因。

家属称不公正

据CTV报导,保罗的侄女Peggy Clement对报告的结论吃惊,认为案发后11年,保罗仍未得到公正,她称两名警察应该被监禁。据悉两名涉案警察案发后只被停职一、两天。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执行总裁大卫‧艾比(David Eby)表示,虽然公开研讯指出了一些问题,不过仍然不够,他希望看到戴维斯专员提出的建议受到重视。
  
省律政厅长彭百里(Barry Penner)要求副厅长David Loukidelis,审核此报告中的建议,并在45天内向他汇报。

保罗案件回放

1998年12月5日晚8点半左右,温警局释放了因醉倒市中心街头而被临时监禁的醉汉保罗,第二天清晨,保罗被发现死于警局附近的街巷。验尸报告表明,保罗由于醉酒与寒冷,死于体温过低。
  
据悉警察曾将47岁的保罗送入戒毒所,但被拒收,最后两名警员将其搁置在一小巷,几个小时后保罗被发现死亡。根据警察局录像显示,当时保罗被警员拖行,处于全身湿透、神志不清的状态。
  
保罗为New Brunswick省 Mi’kmaq原住民,案发后,家人向警察投诉委员会控诉,称由于警察的过失造成保罗的死亡。后来省府指定戴维斯专员,对此案件进行公开研讯。
  
戴维斯在2009年2月份,公布了保罗案件的公开研讯报告第一版,报告中严厉批评温警察对待保罗的方式。
  
三名检控官当时提出不对警察控罪。卑诗上诉法院裁定,三名检控官应该接受被调查,以便了解其做决定的理由。
  
省刑事执法部门的检控官之一Gregory Finch,曾经认为警察在过程中,犯有过失杀人、过失犯罪与未提供生活必需品罪名,不过他最终仍然决定不对警察控罪,因为相信在法庭上也无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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