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污染松花江 全民买单近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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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金靖报导)6月1日,大陆环境保护部在其官方网站上透露,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5年来,国家已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有学者认为,中石油肇事,不应该由纳税人买单。也有环保人士认为,中石油和中共高层同属于既得利益集团,本身就是一家人,“这个时候就需要民众起来抗议,否则受伤的永远是广大的民众。”

中石油肇事 纳税人买单

5年前,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爆炸事故发生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作为污染事故的当事方,中石油始终置身事外。直到6月1日环境保护部公布5年来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累计投入的巨额治污资金后,才引起媒体和民众的关注和质疑。

据《证券日报》消息,2005年事故发生后,中石油向吉林省政府捐助500万元,支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并向当时的环保总局缴纳了100万元罚款,这在当时就引起了舆论的质疑。

中石油埋下的祸患,为何是纳税人来买单?为何是捐助而不是赔偿?事件当事人怎么成了“局外人”?

公益中国网主编徐先生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谁污染谁治理,这是通行的国际惯例。要是在国外,若像中石油一样制造如此大的污染,肇事企业通常需向受害公众道歉并提供巨额经济赔偿。“中石油置身事外肯定不合理,国企嘛,能力大,更应该有社会责任。”

徐主编认为,环境的污染不只是民众买单这么简单的问题。“中国的白血病、癌症为什么这么多,不都是环境恶化造成的吗?昨天看电视,云南当地的污染,记者采访环保局,他们根本不见记者,可以看出环境的恶化和监管单位的放任及不作为是分不开的。”

徐主编表示,其实在中国发生的许多环境事件都是在“和稀泥”,比如三峡工程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代价比建三峡大坝所花费的钱还要多,谁又会站出来承担责任?还不是纳税人买单。

“受伤的永远是民众”

在松花江污染事件中,各地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其邻省黑龙江拨出1000万元专款用于事故应急,哈尔滨全城停水多日、吉林省松原市停水多日,但是中石油及其下属的吉林石化公司始终不言“赔”。

一不愿署名的北京环保人士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石油和中共高层同属于既得利益集团,本身就是一家人。中石油的领导比当地政府官员的级别还要高,从利益集团内部的关系来说,属于核心成员,相对于中石油,当地政府属于弱势的一方,影响到核心利益的时候,地方就会成替罪羊。

该环保人士表示:“当局对言论控制得太严,造成许多问题被掩盖在铁幕之下。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民众起来抗议,否则受伤的永远是广大的民众。”

值得一提的是,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后,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为代表的6名师生把自然物(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作为共同原告状告中石油污染环境,结果由于原告不合适并未立案。汪劲教授当时表示,为此向中石油“索赔100亿都并不多”。

近几年来,中石油的污染事件频发。

2009年12月30日凌晨,陕西省华县中石油地下输油管道发生泄漏,柴油在渭河形成污染带,污染水体由渭河进入黄河干流。三门峡水库河水也被污染,油污一度流过大坝,对河南境内水质造成影响。

此次污染事件发生之后,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出动大量人力物力治理。而中石油在当时却依然选择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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