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江死 周永康掌管公检法将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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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目前中共前国家主席、党魁江泽民的“不死不活”死讯成为国际各大媒体的“政治大笑话”。民间则鞭炮齐鸣,表示庆贺、驱邪,并历数江泽民的罪状。大陆法律界人士从专业的层面分析了江泽民上台后,江泽民跟中共互相勾结,导致了全国司法大倒退和全民道德迅速下滑,并把全中国老百姓一步步拖入苦难的深渊。有律师指江死后,由周永康掌管的公检法将重新洗牌。

周永康掌控公检法司 江泽民死后肯定重新洗牌

湖北一位律师表示,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一场政治运动,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把一大批好人、把非常能够提升民族道德、改变人的道德观念的一个团体全部推到他的对立面上去了。等于公开宣称自己是假、恶、斗了,是和真、善、忍对立的。

他认为“九评三退”已把共产党定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了,现在除了一些想当官的、想当公务员的以外,没有人想入共产党了。那么江泽民死了,会不会对他们内部的权力集团产生一些分化,会不会有所谓高明人士来引导中国的改革,这个我们是拭目以待的。

中国社会会不会出现大动荡、街头运动,从而导致共产党瓦解?他认为这都是有可能的,不好预测。他还说:“如果江泽民还有一口气在,那江派还有一个所谓的中心,但江泽民一死,这个中心不存在了,他们可能就要分化了。因为公、检、法系统和司法系统除了一些重大的个案,中共中央政治局可以讨论决定之外,基本上都是周永康一人把持说了算,而周背后就是江泽民,所以这个权力集团在江泽民死后肯定是要重新洗牌的。”

假借司法解释之名 越权违法违宪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发动大规模镇压法轮功的运动,发动了人类历史上并至今仍然进行之中的一场空前绝后的浩劫。江泽民为了“要在3个月内消灭法轮功”,动用整个国家宣传机器搞了一场铺天盖地、狂轰乱炸似的大批判运动。

北京一知名律师、宪政学者指出,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处罚依据是违宪的,思想不构成犯罪,刑罚只惩处行为,这是法的基本原则。宗教信仰属于思想范畴,公民坚定某种信仰不违法,不构成犯罪,更不该受到刑事处罚。

他在给法轮功学员辩护词中总结现实情况时指出:“自1999年以来,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十年来,司法迫害使许多信仰者失去了生命,又使更多的信仰者失去人身自由。迫害使千千万万个家庭分崩离析,又使千百万个家庭失去欢乐和祥和。十年迫害,一场浩劫,令共和国蒙羞,背负沉重的罪责!”

他指出中共自从江泽民掀起这场迫害后,司法配套出台了违法、违宪的条文。中共司法为了配合江泽民的这场镇压运动,1999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名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在2001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律师认为两高的司法解释,明显扩大了刑法的适用范围,是假借司法解释之名而行立法之实,属越权行为,违法、违宪。

江泽民开历史倒车镇压法轮功 610凌驾于法律之上

北京的一位维权律师告诉记者,法轮功的基本教义都是教人做好人的,所以他等于就把一些好人给镇压了,一些恶行就猖獗起来了。对整个民族道德沦丧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打压法轮功的专门机构610的出现,实际上是中共中央党权至上的一个缩影。中共本身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它在自己下面又搞610办公室,实际上超越法律之上的一个党的系统,可以调派一切资源,破坏法治。

基本上法轮功的案件,法官是不能够作主的。按照我们律师的办案的经验来看,基本上都是610、检察院、法官,还有上级一些部门,他们共同协商的结果。

所以整个中共对法轮功的案件,就是法外的一个权力干预,那真正能够对法轮功案件有决定权的,还是610,一旦610执意要某个人怎么判时候,有点良知的法官、检察官顶着也没用的。我们看到中共不仅是在法轮功案件上面不讲法律,它在一些所谓群体性的案件、一些维权人士、一些政治敏感案件,它都是不按法律在办,经常把人关了很久也不出任何手续。

司法界违法比比皆是

该维权律师还介绍,整个司法界把法轮功案件定为所谓的敏感案件,对这类案件一般都是不按照法律办事的。他举例说:“黑龙江有位法轮功学员的腿被注射不明药物弄伤了,他的家属说去检察院控告,检察院一看还慎重其事,一看到图片准备要立案侦察,一听说是法轮功啊,说这事我们管不了,就说它在不涉及到法轮功的案子的时候,只要没有上层领导的干预,没有权利的干预,它是按照它的法律在办事,一到法轮功的话,它就绕道走了。

“我们在办案的过程当中,碰到很多不公的待遇,不让律师会见,会见的时候旁边有人监听,开庭的时候检察官、法官不断地打断被告人和律师的发言,然后律师被赶出法庭。律师的辩护权利和当事人的自我辩护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而且超期羁押。”

律师还认为: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还有一个而且最可恶的就是“洗脑班”,根本就是一个非法拘禁。按照律师的观点来看,它不是一个司法部门,因为限制人身自由必须是要经过公安机关,有正式的拘留证和检察院有正式的逮捕证,才能限制人身自由,它这个洗脑班根本就是非法拘禁。所以它在对待法轮功这个问题上,法律就是一个遮羞布,一个工具。

据律师介绍,因律师为法轮功呼吁、辩护受到迫害现象也相当严重,除全世界著名的高智晟律师外,像广州朱宇飙律师、大连律师王永航,还有北京一些维权律师经常受到一些不公的待遇。比如说:发放律师证,给你缓步,或者根本不给你注册,甚至给你吊销,律师受到的威胁、受到的不公的待遇太多了。中国有15万多律师,能够站出来为弱势群体打官司的律师屈指可数,基本上国内可能没有100人,他们都在不同程度受到打压。以前律师被打压了以后,律协还以律师娘家的身份出来为律师说话,现在的律协本身都堕落成不成样子了。律师受到不公平待遇,律协不帮他们讲话,还说不要让境外敌对势力给利用了。

江泽民时期导致全面腐败

陕西一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在他们那里大家一致公认江泽民执政时期,导致了中国全面的腐败,共产党的性质也变了,变成了有钱人入党是首选了,国家财富也开始让官僚权贵阶层给瓜分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使人们的道德信仰急剧下滑,一切向钱看了,导致全面的腐败,三陪女、二奶也开始产生,造成今天已经达到无官不贪的地步了。特别是弄了610凌驾法律之上后,法律基本上成为了政治工具,而且公开化了。

他还认为:江泽民时期,全国冤假错案增加比例高,上访民众开始增多。甚至江泽民退而不休,干预朝政,再加胡锦涛的不作为,老百姓日子难熬。

也有律师认为:江泽民执政的前期因为有乔石在还好一些,后来乔石被江泽民踢出去以后开始,一直到胡锦涛,完全就是法治的全面倒退,现在中国政界基本就是没有正气,从上至下都是那种萎糜的风气,到处充斥着堕落、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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