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的艺术:避免陷入双头战争

史帝芬‧山普(Steven B. S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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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人身边的高阶主管难免会起争执,为了弭平争端,领导人应该当机立断,听取两方的说法,尽快解决问题,不要让情势恶化。

如果你老是要花很多时间摆平两个属下,那你可以请其中一个走路,或干脆两个一起开除。

此外,做决定时别忘了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力。很多满怀雄心的领导人都因为踩了别人的线而跌跤,虽然他们做的决定很漂亮,但却动到其他领导人或官员的地盘,因而损及自己的信用与合法性。

华盛顿总统就很巧妙地避开这个缺点。他不会抓着大权不放,而是授权他人(例如吵闹不休的无能国会),只有在公认非由总统出马不可的时候,他才会动用总统的职权。

诚如历史家盖瑞‧威尔斯(Garry Wills)在《如何吹响领导的号角?》(Certain Trumpets)一书中所言:“法律系统中的领导之谜是:分散权力正能确立权力,就像华盛顿因放弃权力而掌握权力一样。”教授们决定禁止海军律师团在法学院大楼内招募。

我马上注意到这件事,不过并没有贸然加入反对同性恋者当兵的阵容,而决定先了解是谁有权禁止各种人使用校舍?是把系馆当家的教授?校长?水牛城分校的校务委员会?还是纽大系统的校务长?或纽大的理事会?

到最后,连法学院的教授们在内,大家都同意只有校长才有权禁止校区设施的使用。如此一来,自然而然地让法学院从“禁止”海军律师团的招募,转为向校长“建议”“应该”禁止招募。

而我必须做的决定也连带地改变了,因为在学术界里,大学校长不批准教授的建议是一回事,推翻教授自认为应做的决定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禁止他人使用法学院大楼是法学院的权力,而非校长,那么我应该什么决定都不用做。也就是说,我或许可以公开表示赞成或反对教员的决议,但完全不用负责。

这个例子足以说明领导人在决策时,应尽可能避免卷入双头战争,也就是同时争论“谁有权做决定”和“决定的结果应该如何”。

美国总统之中,甘迺迪(John Kennedy)、詹森(Lyndon Johnson)、尼克森(Richard Nixon)三位,就老是为了越南问题而陷入双头战争──包括在越南境内的战争,与白宫内“总统到底有无决定开战之权”的政治角力。

结果这三位总统无论如何都使不上力,而且无一人得胜或光荣身退。

反观老布希总统(George Bush)在波湾战争的时候,就避开了双头战争(一是兵戎相见,一是政治角力)。他先列出开战对美国的优缺点,再请国会为此投票。

假使当时国会反对美国干预,我想布希八成就会让伊拉克吃掉科威特吧。但,老布希因为有国会和全国人民的支持,得以投注全副精力和美国的军备,反制伊拉克入侵科威特的行动。@(待续)

摘编自 《领导人的逆思考》脸谱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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