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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磁波易致脑瘤 台环团促立法校园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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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张韵柔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等多个环保团体,19日上午要求政府立法规范15岁以下的儿童及少年在校园内禁用手机。台湾教师联盟副理事长吴丽慧表示,儿童脑部吸收的电磁波会比成人高2到10倍,应重视其严重性。对此,教育部决定,将教导学生了解手机的潜在危险因子,订出使用规范。

儿童脑部吸电磁波为成人2倍

世界卫生组织附属国际癌症研究所(IARC)今年5月31日公布“手机电磁波为2B级致癌物”,6月更发表论文,表示儿童脑部及脑部骨髓吸收电磁波分别为成人的2倍与10倍。

吴丽慧指出,根据2008年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所进行的调查,国小、国中及高中使用手机学童的比例分别占34.4%、67%及89.6%,显示发育时期的学童及青少年使用手机的比例非常高,在电磁波与塑化剂同为2B级致癌物的情况下,政府应立即立法禁止。

台湾电磁辐射公害防治协会台北办公室主任粘丽玉表示,“青少年将手机放在耳朵旁,得脑瘤的概率将是成人的5倍。”

家长代表游朝显表示,不应该让孩子暴露在受污染的环境中,他呼吁家长不要溺爱孩子,为了孩童的健康,应该让他们少用手机。

吴丽慧说,曾经在路上看到一个妈妈抱着婴儿讲手机,手机就在那个妈妈与婴儿的头中间,让她感到非常的紧张,但因政府没有明文规定,让她也不知从何劝导起。

教部订校园手机规范 师生适用

教育部表示,将订出手机使用规范,如上课、午休、周会时间不得用手机,无论是学生、老师,或是到校参访的外宾、家长,只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都要遵守相关礼仪规范。

教育部环保小组执行秘书张子超指出,教育部不会宣示校园内禁用手机,但会对学生加强宣导,如何正确安全使用手机,像是使用耳机或是扩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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