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首度打破沉默 为广西四律师案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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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有广西“李庄案”之称的“广西北海四律师”一案越演越烈,“北海律师案”的律师团成员在当地数度遭到围攻,激起了律师界的强烈关注。除律协发表声明外,李庄更是出狱后首度打破沉默,为“广西四律师”案发声,他指出《刑法》306条是悬在中国律师头上的剑,使数以百计的律师为之“夭折”,他作为一名“306条”的直接受害者,恳请北海放过这四位律师,因为李庄的发声,不少律师、网友表示鼓舞和欣慰。

“306”导致辩护怪圈

7月21日陈有西学术网、陈光武律师网刊登了一文“李庄:请北海放过四律师”(又名306恶魔又饕餮于中国北海),这是李庄出狱后首次打破沉寂,为广西四律师鸣冤。

上个月11日,有中国司法界标杆性之称的重庆打黑“律师造假门”中的主角李庄律师出狱,由其夫人和儿子陪同回到北京的家中。

李庄在文中表示刚一出来,对猛然呼吸到的自由空气还真有些不适应,并对纷至沓来的各种讯息应接不暇,索性先将它们束之一旁,专心致志的与家人享受着久违的天伦之乐及久违的自由时光。

但作为《刑法》306条直接受害者,这是一直折磨他的挥之不去的情结,特别是最近沸沸扬扬的“广西四律师”案,李庄认为这更使他纠结的心头隐隐作痛,宛如旧伤迸裂以至于热血上涌。

他解释刑法306条的条款的入罪包括三个行为:1,毁灭、伪造证据;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3,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其中几个对罪与非罪的界定有决定影响的关键点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他认为,该条款的存在,使得律师除提供法律帮助外,还可能“被迫”提供“伪造证据”的帮助。他还指出,14年来刑辩律师数量及刑辩成功率下降,都是“306条”的使然,令辩护业务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不敢取证——不愿取证——不会取证——不敢取证,导致数以百计的律师为之“夭折”,成为中国刑辩业务发展的瓶颈,并认为取消刑法“306条”具有现实的紧迫性。

他还说:“律师作为‘306条’的受害群体,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一组成部分,除了呻吟,不能不发出呐喊,尽其份内职责,虽败,犹荣,何况,胜败未可知!”

最后他说:“作为一名‘306条’的直接受害者,我恳请北海放过这四位律师,因为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他们会为你们提供辩护的!”

李庄打破沉默 民间深受鼓舞

对李庄首次打破沉寂,陈光武律师表示,306的最大受害者李庄没有沉默,更不会沉沦。希望朋友们给他时间,更要给他空间。

四川自贡吴巨波律师感叹表示:千呼万唤始出来!为你的冤案鸣不平!为你的发声欢呼!更期盼你勇敢地把重庆的黑打、黑幕公诸于众,期盼你尽快启动申诉!——不仅为你自己,更为中国20万律师,也为中国的法治进程!

网友柏萱因此赞美道:李庄律师绝对是真好汉!虽然你现在名义上已经不是律师了,但是对于我们大家来说你永远是不畏强权的大律师,向你致敬!同时也向陈有西律师、朱明勇律师、杨金柱律师,以及现在北海的律师团致敬!你们才是中国法律的脊梁!希望你们同那些目无法律,鱼肉百姓的家伙抗争到底,全国人民支持你们。

也有网友表示20万律师,有多少能发出呐喊的?敬佩这些敢于站起来呐喊的律师!

全国律协声明严重关注律师团遭受不法侵害

7月18日,北海律师团成员陈光武、李金星、杨名跨、徐天明四名律师在北海利源宾馆遭到不明身份人员先后多次围攻受伤,引起了全国律协的严重关注,于22日发表正式声明。

7月22日法制网发表全国律师协会声明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依法执业过程中,人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表示严重关切,强烈要求北海市司法机关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律师人身安全,并切实维护律师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等合法执业权利,并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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