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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卖屋还要赔钱?房仲疑坑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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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2日讯】(据民视新闻报导)买卖房子签约时一定要特别留意!桃园一位张先生,去年年底委托房仲卖房子,原本40几坪的房子打算卖538万,没想到一年后房仲声称有人愿意用490万的低价购买,虽然屋主反悔不卖,但房仲坚持要收取39万的违约金,究竟合不合理?带您来看看。

在桃园从事汽车保养的张先生,做起事来无精打采,怎么也没想到委托房仲卖房子,却如同上了贼船。

签下的这张企约内容变更书,就像张先生的卖身契,谁也没想到原本538万的房子,一年过后房仲却说,有人只愿意用490万的低价购买,当张先生反悔不卖,房仲随即向张先生索取39万的违约金。

委托不到一年,房子既要赔钱卖出,不卖还得赔上天价违约金,消保官说业者已经违法,虽然有机会能够降低违约金的金额,但消保官也提醒,民众在签约时一定要看清楚内容再下笔,免得纠纷缠身,花钱又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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