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企业家被指涉黑 西点军校守则成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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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奥奔”公司董事长杨金德“涉黑案”一审判决结束。然而,此判决结果令杨金德亲属认为非常荒唐。其辩护律师指出,这样草率的被定成“涉黑案”,背后有众多因素,在大陆既然扣上了“涉黑案”的帽子就要扣到底,因为这符合“政治潜规则”的要求。

据河南省地方媒体《大河网》3日报导,南阳市奥奔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奥奔公司)董事长杨金德涉黑一案,经过唐河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于7月30日上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杨金德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杨金德的22名员工也被判有罪。然而,此判决结果使杨金德亲属一方表示不服。

西点军校守则成“涉黑案”佐证

为救哥哥,妹妹杨金芬想尽了办法,她悲痛地对大纪元记者说:“南阳市地方法院枉法判决,颠倒黑白。今天我们走到这一步,实在不容易,如果能够还我哥哥清白,我愿意终身为奴,报答大恩,绝不食言。”

杨金芬说:“为什么要重判我们,是他们认为上访影响了当地政府的政绩,所以他们就想尽办法整治我们。他们以黑社会罪名指控我哥哥,证据听了都觉得可笑,说我们企业用西点军校的行为准则《没有任何借口》这本书管理员工,认定此书是黑社会教科书,指控我们公司用里面的‘自尊、自爱、自强’、‘服从管理’的内容来组织学习并指导员工犯罪,而且他们还把网上不知谁发的一些帖子拿来作为证据。”

判决草率的“涉黑案”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此案辩护律师杨大飞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杨金德一案,这样草率的被定成“涉黑案”,背后有众多因素。其实,此案情很简单,杨金德是南阳奥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人,他的企业与另一家公司有民事纠纷,当地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手续不合法,把杨金德账户上的钱私自划走了,企业为了解划款缘由,派企业员工到法院了解情况,在受到不公正对待后,几名员工在法院工作人员下班情况下在院外打横幅。

杨大飞律师说:“在这个过程中,法警使用了电警棒打员工,还使用了催泪瓦斯及辣椒水。在取证时,杨金德要求卧龙区法院提供门口的摄像头中的录像,被拒绝。在庭审中,我们有充分的证明、并列举了多项证据为杨金德一方作无罪辩护。司法警察对员工使用电警棍、催泪瓦斯、殴打、刑讯逼供,这些事实在法庭上已经核实了。”

据了解,这起案件在当地激其很大民愤。初期,杨金德对当地法院裁决不服,迫使其到北京相关部门上访。此次上访引起了河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法委书记李新民要求彻查此事。南阳市政法委书记常康曾叫嚣:他想继续上访,我就把他弄死在监狱里。据当事人说,庭审过后法官无奈地说:“我们也知道不构成犯罪,但是这是‘上面’的意思。”

“政治潜规则”

于是,杨金芬为哥哥四处奔波,希望《南阳晚报》能够给予关注,他们一听说案子牵扯当地政府,都不敢报导,接着又寻求《焦点访谈》和《都市报导》给予关注也遭到回绝。最后她们对二审也不抱太大希望了,所以我希望海外媒体能够多关注此事。

杨大飞律师指出:“其背后的内容大家都知道,我们可以知道,领导是不能错的,这个涉黑案子既然扣上了就要扣到底,绝不能让领导错,而唯一‘可以’错的就是‘杨金德’,因为杨金德是平民……让杨金德做出牺牲是符合‘政治潜规则’要求的。”


图为去年9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干警手持电棍野蛮殴打奥奔公司员工(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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