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解读最新的中国通货膨胀资料

胡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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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17日讯】昨天,中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去年十二月份和全年的价格指数。与二零一零年同期相比,去年十二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上涨了百分之四点一;而去年全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则比前一年上涨了百分之五点四。这意味着,中国去年的通货膨胀率比三月间中国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设定的百分之四的目标高出了百分之三十五。

从结构上看,在所谓“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的指数中,“消费品价格”、尤其是“食品价格”的上涨大大高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的上涨。其中,“消费品价格水准”比“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的上涨幅度高出百分之二十左右,为百分之四点九;而“食品价格”的上涨幅度更是物价“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上涨幅度的百分之二百二十以上,达到了百分之九点一。

正是由于这一结构性的特点,普通消费者在日常消费市场上对通货膨胀的直接感受一定会比官方公布的“物价总水准上涨”的资料要高。这是因为食品消费在中、低收入者的消费中所占比重较大,所以“消费品价格”尤其是“食品价格”对他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很大,因而他们对“消费品价格”和“食品价格”涨幅的敏感程度也更高。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食品价格不仅与前年同期相比的“同比”增长幅度较大,而且去年十二月份和前一个月相比的的“环比”增长幅度更大。根据官方资料,食品价格环比的增长幅度为百分之一点二。如果将这个资料换算成年度资料,或者说假如食品价格持续以这一速度上涨,全年的食品的价格上涨幅度可以达到百分之十四点四左右。

总而言之,在解读去年全年的物价指数的时候,有两点值得特殊关注:一是人们在看到官方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准”在去年下半年有所下降的同时,对与中、低收入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价格”尤其是“食品价格”的大幅度上涨绝不可以掉以轻心。因此,除非中国政府有更为有效的控制物价的措施,否则应该对通货膨胀影响最深的中、低收入人权有特殊的收入保障政策。

第二点是,根据去年最后一个月环比价格指数上升幅度加快的现像看,中国政府在二零一二年里控制通货膨胀的任务将仍然十分艰巨。根据中国官方统计分析,在十二月份的通货膨胀因素中,所谓的“翘尾”因素已经消失,所有的通货膨胀都是“新生”的通货膨胀因素。这意味着那些产生通货膨胀的深层原因不仅没有消失,而且正在卷土重来。

而且,去年下半年,在中国政府严格的控制膨胀的政策之下,更加上欧元危机对中国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中国的经济增长出现了速度下滑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私有企业和地方政府乘机要求宽松的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呼声也日益高涨,中央政府能否顶住这种压力延续控制通胀的各项政策成为在新的一年里能否控制通货膨胀的关键。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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