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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行销未录音 新北将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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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鸿国新北市22日电)新北市消保官李大鹏表示,业者电话行销造成消费纠纷常各说各话,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若未全程录音并保留6个月,将开罚。

李大鹏表示,电话行销在口说无凭下,容易发生消费纠纷;有民众日前投诉某电信公司经销商电话行销,原以为续约绑约送平板电脑,结果成了新申装门号、且送来的却是不明品牌的手机,愤而申诉。

他说,调解过程中,业者辩说绑约方案很便宜,不可能送平板电脑;关键在于业者没有把行销过程录音,以致各说各话,损及消费者权益。

他表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将引用消费者保护法及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等规定,要求业者利用电话行销推展业务,须全程录音并保存录音资料至少6个月。

他指出,业者若未依规定办理,除连续处罚新台币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外,必要时,还会要求业者在改善前,应暂时停止电话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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