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反无良驾驶法无效 南澳检察长上诉

人气 3
标签: ,

【大纪元2012年10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澳洲编译报导)由于南澳反无良驾驶法被法庭宣布无效,数百名司机可能会寻求补偿,目前有几十起庭审案因此被冻结。10月19日,南澳总检察长劳(John Rau)宣布将对此法庭判决提出上诉。

据星期日邮报(Sunday Mail)南澳版的报导,上周二首席法官库拉吉斯(Chris Kourakis)撤销了一项没收Pirie港一名男子车辆的法庭令,这成为了反无良驾驶法是否有效性的试金石。警方将停止从法庭申请没收或销毁令。南澳总检察长劳已对此提出上诉。

在过去5年,警方已经用反无良驾驶法没收了数千辆酒醉驾驶车辆,单没收费的收入就高达千万澳元。警方从法庭获得没收令后已经卖掉或销毁了数百辆车。

南澳警署代理署长史蒂芬斯(Grant Stephens)表示,法庭裁决后,警方不会再递交更多没收车辆的申请,但裁决并不影响法案中详细叙述的特定违规销毁或没收车辆的警察权力,如酒后驾驶、超速或滥用车辆,警方在这些方面还会像过去一样执法。有关永久没收车辆的立法部分没有受到裁决的影响。

这是继2010年反摩托党立法失败后瑞恩时代法律第二次不受欢迎了。辩护律师布利奇默尔(Ralph Bleechmore)指出,他已经代理了90多名被指违反该法案的客户,他们并非飙车党,只是普通人。

去年,贝尔(Graeme Anthony Bell)的车被法庭下令没收,因为这是他在10年里第三次酒后驾驶。他争辩说,这个法案在宪法上是不成立的,并挑战南澳高等法院作出的裁决。其律师称,警察没有权利惩罚违规者,这是法庭的责任。

法官于周二作出了利于贝尔的裁决,称反飙车法夺走了法庭的自主权,对酒驾司机采取了双重惩罚,既被吊销驾照,又被法庭罚款。他认为,省议会给了警察其不能赋予的权力来惩罚人们。在裁决中,法官列出了有问题的措辞,指出当中将法庭没收令的颁发义务化,剔除了拒绝的自主权,违背了高等法院保护判决的独立性不受政治利益干扰的原则。

自2009年允许警察没收车辆的立法引入以来,共有22000多辆车被没收或销毁。2011-12年度,被没收和销毁的车辆达7932辆。其中,178辆被销毁,26辆被拍卖,6辆被压扁,比前一财政年度的7303辆有所上升。

7月份的数据显示,警方每周没收和被扣车辆达160辆。立法改革拓宽了没收车辆违规范围后的2011全年里,有8167辆车被没收或扣押,其中没收车辆有7774辆和扣押车辆有393辆。而2009-10年度总数为5077辆,2008-09年度为3230辆,2006-07年度为1464辆。去年没收车辆的三分之一属于酒后驾驶违规。据现行立法,车主需要花900澳元领回扣押最低28天的车辆,而2011年时此罚款额为800澳元。

反对党司法发言人韦德(Stephen Wade)表示,政府定案前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又一次发现工党的法律践踏了南澳人的权利。”他说,“对这个政府来说并非不寻常,我们会呼吁政府重审所有立法和法案,以确保它们能经得起仔细审查。”

(责任编辑:陈紫雨)

相关新闻
所购房债权不清 南澳一华人夫妇置业梦碎
南澳一议员涉嫌儿童色情案5项指控被撤销
南澳房产拍卖新规:底价不得高出协议价10%
南澳一母亲赌博成瘾   盗窃雇主80万面临入狱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