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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违建 中市拟征景观冲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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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拟开征“征收景观冲击费”,为全台首举。若以年拆除千件计算,一年将拆掉价值10亿元违建。都市发展局长何肇喜表示,“景观冲击费的思维就是外部成本内部化,用经济的手法,希望将违建导向正向,并减少公安问题。”但在30日的议会上,却有多位议员认为,“市民在被剥多层皮后,还是得面临拆除,势必引发民怨。”

都发局草拟的景观冲击费征收,依当年公告地价乘上违建面积,再乘以税率,违建分成15类,税率从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不等,目前还在讨论阶段。面对议员的质疑,何肇喜回应说“违建拆除的法律在民国46年12月就已订定的,台中应该是第一个开讨论施行的,我知道我很傻,但违建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市府将办公听会让民众了解。”

何肇喜表示,为将违建导向正向发展,大家要共同讨论,对于违建的处理程序要认真面对。他说,“市府1年若拆除1千件违建,1件若价值百万,1年就拆掉价值10亿元,景观冲击费的思维就是外部成本内部化,用经济的手法,希望将违建导向正向,并减少公安问题。”

议员吴琼华表示,违建占选民服务相当大的部分,相信很多议员都有同感,景观冲击费的征收,不仅是剥二层皮,而是三、四层皮,最后民众还是得面临违章被拆的命运,都发局应该审慎面对。

邱素贞议员也要局长“三思”,不要贸然实施。她说,违建已成都市景观的一环,征收景观冲击费造成市民不安,也可能造成“公器私用”,延伸很多检举纠纷。她指出,征收景观冲击费之后,又不保证违建不会被拆,会引起民众反弹,实施困难,如果做下去可能影响民众对市府的施政满意度。

陈清龙议员则建议违章建筑的问题要从法律面、从根本来解决,还有适度放宽建蔽率及容积率,违章就不会那么多了,政府将建蔽率规定到60%,民众买一块地一半都不能盖房子,当然就会出现违章。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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