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举报他人犯罪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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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1月01日讯】(关于盱眙县建设银行行长李峰拒不接受我向他检举揭发本行桥西储蓄所主任王忠岭、曹善寿俩人有经济违纪问题,把我反映的问题告知当事人。为他们串供、销赃提供条件。一拖再拖不予及时处理并对我进行打击报复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人:您好!我叫宋扬,男,46岁,大专文化,原来为盱眙县建设银行桥西储蓄所的办事员。94年5月因为举报他人犯罪被盱眙县检察院以投案自首、合伙挪用公款26万元的莫须有罪名向盱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年6月20日。盱眙县法院判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举报者分别是被判三缓三和判二缓二)。后经本人上诉、申诉,1996年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认定本人举报事实,但是依然判决举报人有合伙挪有公款26万元的事实。判处举报人免于刑事处分。现将本人在举报此案过程中所遭受到的不公正的处理做一个全面系统的陈述,请求大家审阅并为我主持公道。我错在那里?

94年5月21日上午(星期六),我去盱眙县建行向李峰行长反映所主任王忠岭和储蓄员曹善寿俩人有合伙贪污储户存款利息、透支储户活期存款和吸储不入账等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请求县行派人前去查处一下,被李峰行长不耐烦地从其办公室里轰了出来。去!去!去!去找霍行长反映去。霍不知道情况,让我去找行纪检股长王建章反映,未果。(在当天晚上召开的全行职工大会上李峰不但不听取我的汇报予以重视,还当众说我跟发疯似的,素质如此之差,不行马上将要让我行内待业等等。我向他反映他人有经济违纪问题,作为行长的他竟然在全行职工大会上说我素质差,还要让我行内待业,真是岂有此理?)。回去后,我去找李峰行长的同学,国营江苏盱眙葡萄糖厂副厂长刘兴家同志出面请他帮忙做李峰的思想工作,请求李峰行长能够耐心的听取我的一次汇报。24日上午,盱眙县淮河乡特种养殖场会计徐宁来储蓄所取款并结清账户,应付给储户存款利息为1,100多元,结果当班的王忠岭和曹善寿俩人一次性合伙私扣储户利息800元用于两人的私分,发现这个问题以后,我立即向李峰行长做了汇报,同时,又进一步地单独向李峰行长反映了所主任王忠岭曾经独自一个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吸收存款不入账、开具假存款单给储户和偷支储户存款用于它处的情况,请求县行速派人前去查处。此时的李峰行长依然没有相信我所说的一切,继续地把我拒之于他的办公室门外,还说什么无凭无据的我有什么理由去查他们的问题。前后俩次向李峰行长反映问题均无结果,我也就回去上班了,准备等其他问题一起弄清楚以后再去继续向行领导反映。然而,就在我去向县行李峰行长反映问题的第二天下午,即25号下午,王忠岭他们很快就知道有人去县行反映他们的经济违纪问题了。26号一早,所主任王忠岭专门召集我们所里的三名成员开会,说什么,有人去行里告发他们的违纪行为了,并且声称,行里不会对他怎么样的,大不了承担一个领导责任,等等。听他这么一说,开完会后的当天上午。我便去找储户王惠芳将王忠岭吸储不入账开给她的9,000元假存单以为朋友办贷款作抵押为由借来,拿到县行给李峰行长看,希望他能够对我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并责问李峰是谁将我向他反映的问题告诉王忠岭他们的,李峰说:我不知道(因为前后我只是向他一个人汇报反映的)。即使这样,拿着假存单的李峰仍然不相信这是事实,他让我先把假存单拿回去交给储户,待他与筹资科的杜学洲联系一下,将桥西所三月份的帐搬出来查找一下,看有无这笔9,000元的存单,如果有就算了,如果真的没有我们再去找他谈话也不迟,让我先沉住气,没有办法,我只有将这张假存单拿回去交给储户,苦苦地等待行里的处理通知,其间,我还讲了这么一句话,若县行不处理的话,我将越级向省、市行及县纪委、检察院反映了,李峰说:你要去反映就去反映吧!关我什么事情?我说:我去反映有话要说的呀!我就说是向盱眙建行李峰行长举报问题他不予处理我才越级到上一级机关进行反映的呀,听我这么一说,李峰忙改口说:你不能这么说,否则,我要承担责任的。等等。后来在我的一再追问下,6月9日晚上,李峰行长打电话给国营江苏盱眙葡萄糖厂的副厂长刘兴家,让他去桥西所通知我晚上去他家将王忠岭开给储户的9,000元假存单复印件和王忠岭与曹善寿俩人私扣储户的800元利息清单一起交给他与筹资科长杜学洲,临别之时在李、杜二人面前我再次地强调,王、曹二人私扣储户的800元利息和用奖券转存定期获取的利息均在王忠岭与曹善寿俩人那里,若县行在不迅速的去找他们二人谈话的话,分钱时候不管分多少我都照拿,然后如数上交给县行,事实上我已经是这么做了。李峰当时答应我说第二天上午就派人去找王、曹二人谈话,查处这件事情。6月10日上午,县行将我与王忠岭一起由桥西储蓄所调出,王忠岭任都梁所主任,(见6月9日下发的盱建银94第24号文)这已经是我向县行反映问题的第18天了,满以为这下行里会动真格的了去找二人谈话的,首先等到的是关于王忠岭同志的职务任命书,一任就是三年,害怕的我再一次地去县行责问李峰行长是何意?不处理我将向省、市建行和县纪委、检察院反映了。李峰说我这是在威胁他,(后来检察院在调查此案的时候李峰去检察院也这么说的)有能耐你去告吧!当听说我身上仍然还有王忠岭他们的违纪事实的材料,言明去省、市建行是因为你李峰不肯处理所有才直接反映的时。他又慌忙说:你这么说我要承担责任的,你不能这么做,我们马上就去处理。一直拖到6月21号,也就是待王忠岭他与曹善寿二人串供好了并且将我反映的问题及所贪污的利息全部退回给储户了,并且已经将我宋扬卷进去了以后,县行才去找王、曹二人谈话,而此时王、曹二人一口咬定我也参与了作案,理由是我拿了503元的赃款(6月13日王忠岭让我去他家领工资,并硬逼我打收条拿了他与曹善寿二人平时贪污来的利息赃款503元,拿钱是我已经征得李峰行长的同意的)。

在此之前的4月23日下午,我发现王忠岭、曹善寿二人当班时连续多日不做账(银行规定不管业务量多少,每天必须做一次帐),怀疑他们有经济问题便站出来予以制止,结果惨遭曹善寿的一顿毒打,手指被打断(有医院诊断书和行里同仁证明),可悲的是,行里既没有及时派人去查处这件事情,也没有让人去医院看望我,在我接受住院治疗的当天上午李峰行长竟然没有人性的勒令我立即出院回去上班,否则算我旷工处理,医疗费自理。直至今日手指被打伤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处理。我为了保卫国家财产和储户利益不受侵犯,与行内蛀虫作殊死搏斗直至光荣负伤,不但得不到领导的支持与理解,反而遭此结局,让英雄泪向何处流?幸好没有被打死,否则什么也说不清楚。(原我行职工杨杰也曾因为阻止王忠岭的违纪违法行为被王忠岭殴打过,后被调至别的所……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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