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警局吁明确外交豁免权政策

若领事官员行为危害公众 将被警方“临时保护” 不视为“被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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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18日讯】 (大纪元记者魏思明温哥华编译报导)温哥华警察局日前表示,温警局董事会应对警方如何处理享有外交豁免权的涉案外交人员提出明确方案。
  
报告对温警局自2008年以来,在对待外交官员违法的处理上进行了检讨,不过温警局局长朱小荪说,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什么特别的相关事件,只是作为一个整体政策评估来考量。
  
此次审查的重点是关于警方在逮捕外交官员时的权力问题,目前温哥华有6个全职的总领事和25名外交官员。报告称,其他社区的警方在对待外交豁免权问题上权力大于温哥华目前的标准。
  
根据目前的政策,温哥华警察局给予外国驻温哥华的大使,及他们的家人和工作人员免予起诉,但如果他们的行动危及公众安全,可以抑制他们的行为。根据新的建议,领事馆官员将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可享受豁免权。他们会被免于起诉,如果他们的行为可能给公众安全带来危害,将被“临时保护”。
  
据环球邮报报导,对于温警局董事会(Vancouver Police Board)本周初提交的报告,温警局局长朱小荪表示:“他们提出了很好的观点,我们将在这一方面做更多的努力。”
  
联邦外国使团和国际关系法明确规定,领事官员不适用于逮捕或羁押候审,除非有严重罪行。领事官员对可判处五年或五年以上监禁的案件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法官另有决定。
  
报告说,这不等于领事官员不能受到指控,但是当领事官员应当被捕时,它极大地限制温哥华警局的权力。
  
温哥华警局在与多伦多和渥太华警方、外交部和卑诗法院探讨后,提出了“临时保护”方案,这一方案意味着那些享有豁免权的人可以被拘留,以“防止受伤、财产损失或继续犯罪”,但是这种情况不被认为是“被拘捕”。
  
报告还说,多伦多警方和渥太华警方的政策中都采用了临时保护政策,不过董事会成员提出了一些尖锐的问题,认为一些提交的条款含糊不清。如当外交人员因超速被拦下时,如何断定他们是否在执行公务,如果他们因参加外交聚会时饮酒,并醉酒驾驶时,能享受外交豁免权吗? 这些问题将在未来的警察局董事会上讨论。◇

责任编辑: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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