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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外籍妈难居留 台可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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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7日电)来自越南的新移民单亲妈妈小六今天说,虽有孩子监护权却无法在台居留,将被迫与未成年女儿拆散;移民署表示将以专案处理。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田秋堇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台湾国际家庭互助协会北部办公室主任李丹凤说,小六的丈夫过世后,女儿的监护权一度落到大姑手中,小六也因此失去居留原因,必须返回越南。后虽重新取得女儿监护权,却仍无法在台居留,小六无法割舍年幼女儿,只得选择逾期居留。

小六出席记者会表示,她担心一回越南就永远看不到女儿,只好逾期留在台湾。小六就读国小的女儿则说,她对台湾的事情比较了解,希望妈妈跟她可以一起住在台湾。

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副署长何荣村说,有孩子的新移民配偶离婚后来不及在居留期限内取得孩子监护权,遭废止居留许可、必须返国。针对这些个案,移民署会请专勤队访视,确认他们有共同生活、抚养的事实后,以专案处理。至于入出国及移民法目前条文不够周全的问题,行政院已在11月送修法版本到立法院,希望早日通过。

菲律宾新移民单亲妈妈小琳同样面临与子女分隔两地的情况,她的签证将在10日到期。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签证组科长柯孝宗表示,签证3日后将到期,移民署要访查恐怕非常赶,外交部愿意先延长她的签证效期,待移民署接棒处理。

入出国及移民法现行条文规定,在台湾居留的外国人离婚后,若取得在台湾地区已设有户籍未成年亲生子女的“监护权”者,得准许继续居留。

行政院送到立法院的修法版本规定,在台湾居留的外国人离婚后,取得在台湾地区已设有户籍未成年亲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或负担”者,得准许继续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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