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地乡家用瓦斯补助 每年1次

【大纪元2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9日电)经济部能源局说,今年度开始,民众申请“山地乡家用桶装瓦斯差价补助”从每年2次改为1次,每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向所属乡(区)公所提出申请。

能源局官员表示,调整山地乡桶装瓦斯差价补助时间,主要是为节省民众往返申请时所付出的时间与交通成本,凡设籍或实际居住山地乡使用家用液化石油气用户,均可申请补助。

能源局说,凡设籍或实际居住山地乡使用家用液化石油气用户,得于每年9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前往所属乡(区)公所请领,或由村(里)办公室协助受理后转交乡(区)公所办理,必须具备以下文件:

1.桶装瓦斯购买单据正本。2.年满20岁申请人“身分证”(验后发还)。3.设籍于山地乡申请人:携带“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携影本办理者,由村办公室或乡公所协助认定)。4.实际居住于山地乡申请人:请村办公室协助开具“实际居住证明”。5.申请表及领据。6.若委由非家户成员申请者,其受托人需携带身分证及填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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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2/9/n3507887.htm台山地乡家用瓦斯补助-每年1次  美东时间: 2012-02-09 07:50:21 AM 【万年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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